文本描述
XX麻辣烫代理合同
授权方:(以下简称甲方)
代理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以自愿、平等、互利为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就乙方在指定区域内代理销售甲方系列产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代理委托
1、甲方承诺授权乙方在为该区域内授权代理商,代理推广由甲方生产的产品及发展本区域范围内的加盟商。
2、合同有效期自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
3、在授权期内,乙方应配合甲方在本代理区域内进行推广并发展加盟商。
第二条 特许经营授权
1、甲方拥有“XXX麻辣烫”之注册商标、商号,依甲方特许经营体系,经营范围,依照本合同的约定,授予乙方特许经营“XXX麻辣烫”餐厅(以下称“加盟店”)。
2、甲方授予乙方的特许经营权性质为区域特许代理经营,具体权限使用方式如下:
(1)设立乙方直接投资的直营店;
(2)许可加盟商设立加盟店。
第三条 特许经营权的约定
1、甲方权利
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区域开店计划(包括乙方直接投资开店数量、签定加盟店数量等)或未按时开设各区域加盟店,则甲方有权收回区域特许经营权,并有权自行在此区域开设直营店,且有权另行签设授权合同授权他人开设此区域加盟店。
2、乙方须在此区域先开设由乙方直接投资的加盟店,方可授权他人开设加盟店,以确保加盟店的统一品牌形象及培训等各项标准的执行统一。
3、甲方对乙方特许经营权的战略和时限等约定:
(1)乙方要代理区域核心商圈和大学城集中商圈各开设一家直营店,门店面积均不小于100平,装修施工完全符合甲方总部要求,门店运营体系完善,操作流程标准,收益回报率优异,运作结点时间不超过。
(2)乙方要在交通便利的繁华地段建立公司办事处和中转仓储库,便于拓展和培育加盟商,和总部一起为加盟商保驾护航。
4、特许区域与营业地点
乙方获准行使特许经营权的区域地址为:XX,遇行政区域变更,双方需重新协商确认特许地址。
(2)如乙方申请对本合同延期,应在合同期限届满前提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乙双方经协商甲方授权可重新签订特许经营合同。
5、乙方代理所属加盟商相关资费应优先转入甲方财务账户中后按比例对乙方进行分配,具体分配比例如下:
代理区域内乙方签订客户,加盟费元,甲方收取元,乙方收取元。
押金款项元由甲方收??
加盟商自装工程监理费元甲方收取,公装净利润甲乙双方各占50%。
加盟商订购物料由甲方统配,乙方提点净利润3%。
加盟商开店设备须在甲方采购,设备净利润甲乙方各占50%。
第四条 区域代理费用
1、代理费
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代理费人民币万元,作为取得该特许权的费用,可在特许区域内直接开设乙方直接投资的“XXX麻辣烫”餐厅家、授权许可区域内其他加盟商开设加盟店家,该笔款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日内支付。无论乙方是否开设“XXX麻辣烫”餐厅,代理费不予返还或削减。
2、特许权使用费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每开设一家“XXX麻辣烫”餐厅(包括但不限于由乙方直接投资开设及由乙方授权许可开设),须在餐厅开设之日或与区域内其他加盟商签订《特许加盟合同》后次日内向甲方交纳特许权使用费元,信誉保证金元,每逾一日,须交应交金额的2%作为滞纳金。
3、保证金
(1)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日内向甲方支付人民币万元的履约保证金,以确保本合同的完全正当履行,以甲方收款凭据为准。
(2)本合同终止后,甲方收取的保证金扣除用以抵充合同约定由乙方所承担的费用或违约金、滞纳金,在乙方完成摘牌、撤换标识(包括乙方直营店和公司运营部)等本合同终止后的附随义务后七日内,无息退还乙方。
(3)本条所述之特许加盟费采用银行转账的方式进行支付(甲方指定账户为银行)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上述任何款项后,均应开具收款凭证。
第五条 知识产权的许可与使用
1、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许可乙方使用以下知识产权:
商标。商标名称:“XXX”、“XXX麻辣烫”(包括图型商标和文字商标)
其他:特许标识。
2、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规定,在加盟店内悬挂、张贴甲方授权使用的特许标识。
3、乙方应按照甲方VI系统的标准规范使用商标或特许标识,不得以任何形式和方法扩大商标或特许标识的使用范围,未经甲方许可,不得与其他商标、商号或标识组合使用。
4、特许标识或商标的所有权和著作权归甲方所有,本合同终止后,甲方有权无条件收回,且无须对乙方作出任何补偿。
5、乙方除为特许经营目的之外,不得为其他任何目的使用或允许第三方使用甲方特许标识或商标,也不得在本合同终止后继续使用甲方商标或特许标识。
第六条 商号的使用
甲方允许乙方将“XXX麻辣烫”商标用作加盟店商号使用。
第七条 加盟店的经营资格
1、乙方须保证加盟店符合法律、法规关于经营资格的强制性或禁止性要求,取得《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消防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