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 制 药 厂 工作标准----机构人员 文件名称 行政厂长工作职责 编 码 SOP-RY-003-00页 数 1-1 实施日期 制 订 人 审 核 人 批准人制订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制订部门 行政部 分发部门 财务部、行政厂长、厂长 目的:明确行政厂长工作职责,搞好企业管理。 适用范围:行政厂长岗位责任。 责任:行政厂长履行本职责,厂长监督本职责的实施。 职责: 1、 协助厂长工作,负责抓好企业经营管理,按现代企业管理模式,结合本厂实际情况,主持制定人事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和负责人员机构组织与生产经营协调配置,贯彻落实本企业各项管理制度。 2、对厂长负责,努力搞好厂的资产管理,严格控制生产成本和经营成本,通过人力资源开发,激活全员的工作积极性和提高生产技术能力,发挥组织效能,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 3、负责协调劳动生产与生产力之间的平衡,利用资本运作的扛杆作用,给于部门发展最大的后勤支持和资金保障。 4、负责检查各级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其他岗位人员培训计划执行情况,主持部门、个人的绩效考核,有权向厂长推荐管理人员的任免。 5、参于企业经营决策,为搞好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经常深入基层,检查监察各部门职责的执行情况、安全生产情况、GMP实施情况和完成经济指标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有权对上述问题发出指令,督促改进。 6、对不认真执行或违反企业管理各项制度,而造成各种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各级人员,按照有关规定,有权提出处理意见。 7、主持行政部和财务部的管理工作,并负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