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文件类型 综合管理制度 文件编码 SMP-FA-1027-00 执行日期执行部门起 草 人: 起草日期: 审 核 人: 审核日期: 批 准 人: 批准日期: 修 订 号 批准日期 执行日期 变更原因及目的: 目的:规范车辆管理。 范围:使用公司车辆部门。 责任人:总经办、司机。 内容: 1.在公司日常工作中,车辆使用及安排由办公室统一调配,小车使用优 先保证公司中心工作,优先保证公司领导用车。 2.公司员工确因个人或家庭特殊困难需要用车时,应提前向办公室申 报,办公室报分管领导批准后,在保证公司工作用车的情况下,酌情安排解决。 3.公司各部门工作用车,应提前向办公室提出登记,本着统筹兼顾,各 部门之间相互协调的原则予以安排,少跑路、多办事,以最大限度地发挥车辆使用效率。 4.车辆外出,必须持有公司统一印制的出车单,并将此单交门卫统一管 理。任何车辆出入,门卫值班人员必须见出车单或出门证方可放行。 5.经营部门及分支机构车辆服从各主管单位负责人的统一指挥和调配。 送货须出示出门证,外出须递交出车单。 6.各部门、分支机构在休息日、节假日期间及下班后必须将车辆停至公 司内。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停至公司内的,需提交书面报告,说明原因。 7.公司任何部门、个人及驾驶员在用车或驾驶过程中,因违反交通规则 而受到交通管理部门的经济处罚时,一律由当事人承担,公司财务部一律不予报销。 8.公司任何个人、非驾驶员不许私自动用车辆,一经发现,违反者将给 予批评教育或处罚。 9.公司办公室、车辆驾驶员对安全行车、车辆保养负有完全责任,做到 定期对车辆保养检查保持车容美观,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的运行状况;驾驶员不准疲劳、带病、酒后驾驶车辆、不准高速行驶、不准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 10.公司车辆如发生交通事故,将按照交通管理部门的裁决分清责任。因 我方原因而造成的事故时,应追究当事人责任,并赔偿部分修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