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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有效期管理制度第1页共1页文件类型质量管理制度文件编码SMP-QA-1006-00执行日期执行部门质量部、生产设备部、销售部起 草 人:起草日期:审 核 人:审核日期:批 准 人:批准日期:修 订 号 批准日期 执行日期变更原因及目的:目 的:建立产品有效期的管理制度。范 围:产品的效期。责任者:质量部、生产设备部、销售部负责人。程 序:1、产品的有效期是通过稳定性实验研究和留样观察的结果,根据药品的稳定性而制订的。2、产品有效期的计算是从药品的生产日期算起,药品标签上应标明有效期。3、达到或超过规定有效期的产品须销毁,不得继续销售、使用。4、有效期药品应按照规定的贮存条件进行保管,须做到近有效期先出,有效期药品的调拔时,应加速其流转。5、在产品质量提高后,认为有必要延长有效期时,可向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可延长产品的有效期。6、药品的使用期限可参照有效期药品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