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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德生命康健至尊重大疾病保险庆典版产品答疑4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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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4/30(发布于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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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描述
康健至尊(庆典版) 产品答疑
Q1:医疗关爱金是否有限定医院? 是否限定病种? 普通门诊是否可 以理赔?
A1:不限医院和病种,普通门诊也可理赔。
Q2:如果同时提交轻症或中症与医疗关爱金, 如何理赔?
A2:若为同时提交,客户可自行选择理赔顺序,可先理赔轻症/中症, 再理赔医疗关爱金。(注:若先理赔医疗关爱金, 保险金额会等额减少, 在理赔轻症或中症保险金时保额会发生变化。)
Q3:重疾分为 6 组, 每组间隔 180 天, 180 天的间隔期起始时间怎么 定?
A3: 自确诊重大疾病之日起计算, 不含第 180 天。
Q4:若医疗关爱金已被从基本保险金额中提取一部分,后续的重大疾 病保险金、重疾特别关爱金或寿险复原金怎么给付?
A4:根据合同约定, 按照基本保险金额中累计给付的医疗关爱金后的 剩余部分, 也就是申请重大疾病保险金、重疾特别关爱金或寿险复原 金理赔时合同的保险金额进行给付。
Q5:121 种重大疾病是新增了哪个疾病?
A5:严重特发性肺纤维化。
Q6:取消三同条款,第一组重大疾病给付 180 天后又进行器官移植 (已经达到重疾保险金给付标准), 过了 180 天又引发脑梗或心梗(已 经达到重疾保险金给付标准), 第二、三次是否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 A6:是
Q7:康健至尊(庆典版)与尊享健康相比,费率有什么变化?
A7:相比尊享健康, 康健至尊(庆典版) 的产品责任有所增强, 故费 率有小幅上涨。
Q8:投保时被保险人已满 18 周岁,被保险人 30 周岁罹患第一次重 疾, 65 岁罹患另一组重疾中的重大疾病,重疾特别关爱金怎么给付? 若 65 周岁前没有罹患重疾, 65 周岁后罹患首次重疾, 重大疾病特别 关爱金每组都会给付吗?
A8:(1)若被确诊首次患合同定义的重大疾病的时间为 65 周岁后且 保险合同生效满 5 年, 则给付重疾保险金的同时会给付重疾特别关爱
金。
(2)65 周岁后且保险合同生效满 5 年在符合合同约定的情况下, 每组重疾都可以给付重大疾病特别关爱金。
Q9:重大疾病特别关爱金——给付是针对分组首次还是针对 120 种 重疾首次?
A9:重疾分组的首次。针对每一组重疾,我司仅给付 1 次重大疾病特 别关爱金。
Q10:轻症、中症给付额度是否减掉医疗关爱金已理赔的额度? A10:是
Q11:保险金额是否减掉医疗关爱金已经理赔的金额?
A11: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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