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1.产品形态
华夏常青树(优选版)保险计划注
(1)投保年龄:出生且出院满28天-65周岁(含)
(2)交费年期:趸交、3/5/10/15/18/20/25/30年交
(3)保险期间:保至80周岁首个保单周年日零时
(4)等待期:90天
(5)保险责任:
满期金:合同满期且未给付附加常青树(优选版)重大疾病保险约定的首次重疾/疾病终末期保险金,给付主附险已交保费之和。
重疾:100种重疾分6组,每组赔1次,每次至少给付基本保额,累计赔6次。首次重疾给付后,轻/中/身故/全残/疾病终末期/两全险各项责任终止。
中症:20种中症,每种50%基本保额,累计赔2次。
轻症:35种轻症,每种30%基本保额,累计赔3次。
身故/全残/疾病终末期:
①18周岁前:已交保费;
②18周岁后:基本保额、已交保费、现价取大。
保费豁免:被保险人重疾/中症/轻症豁免主附险保费之和。
(6)责任解析:
满期给保费:年满 80 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零时仍生存,合同满期且未给付附加常青树(优选版)重大疾病保险中的首次重疾/疾病终末期保险金,将领取主附险保费之和。
重疾多次赔:分6组,每组给付1次,最高赔付6次,间隔期180天。
分组更科学:100种重疾科学分组,一组赔付后不影响其他组重疾保障。
疾病全周期:共155种疾病覆盖轻-中-重疾病全周期,重疾100种、中症20种、轻症35种。
中症责任优:20种中症,每次50%基本保额,累计赔2次,无分组,无间隔期。
轻症多次赔:35种轻症,每次30%基本保额,累计赔3次,无分组,无间隔期。
豁免很安心:被保险人重疾/中症/轻症豁免主附险保费之和。
身故/全残/疾病终末期:①18周岁前:已交保费;②18周岁后:基本保额、已交保费注、现价取大。
责任相独立:赔了轻/中症,再赔付剩余疾病责任保额不扣减,产品现价不降低,且不影响重疾/身故/全残/疾病终末期保障,仍可领取常青树(优选版)两全保险约定的满期金。
注:1.上述已交保费、现金价值分别指华夏常青树(优选版)两全保险及华夏附加常青树(优选版)重大疾病保险已交保费之和、现金价值之和;2.豁免保险费指豁免华夏常青树(优选版)两全保险及华夏附加常青树(优选版)重大疾病保险轻症/中症/重疾确诊之日以后的各期保险费;3.给付附加常青树(优选版)重大疾病保险中的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后,轻症疾病保险金、中症疾病保险金、身故保险金、全残保险金、疾病终末期保险金的保险责任均终止,同时常青树(优选版)两全保险的各项责任也终止;4.常青树(优选版)保险产品计划由华夏常青树(优选版)两全保险和华夏附加常青树(优选版)重大疾病保险组成,其中华夏常青树(优选版)两全保险可以单独销售,也可与华夏附加常青树(优选版)重大疾病保险按照基本保险金额1:1比例搭配销售。
2产品特色
特色1:有病治病
被保险人80周岁前,拥有155种疾病、覆盖轻-中-重疾病周期的保障,累计最高可赔11次(轻症3次+中症2次+重疾6次),累计最多可赔7.9倍基本保额(轻症0.3*3+中症0.5*2+重疾1*6)注。
注:给付附加常青树(优选版)重大疾病保险中的首次重大病保险金、中症疾病保险金、身故保险金、全残保险金、疾病终末期保险金的保险责任均终止。
特色2:满期领钱
被保险人80周岁时仍生存,若此前未给付首次重疾保险金或疾病终末期保险金,则可一次性领取常青树(优选版)已交保费,用于品质养老。
特色3:安全传承
本保险产品计划涵盖身故保障,可指定身故受益人及
。。。以下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