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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益所有人政策解读
管理资源网保险资料下载门户网站 1.受益所有人定义及监管规定
2.2022年1号令中涉及受益所有人相关内容 目 录 受益所有人的起源 受益所有人最早起源于欧洲的中世纪,封建贵族为了逃避税收和继承的规则,将财产转让给受托人进行经营,一段时间以后,受托人再把相关的财产转让回委托人和继承人,这种转让方式就是信托制度的雏形,其中,委托人就是受益所有人。
经过长时间的发展,受益所有人的概念又逐步扩大到了证券、税收、保险以及反洗钱的领域。 受益所有人监管规定 1.《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2007年2号令)
金融机构遵循“了解你的客户”的原则,针对具有不同洗钱或恐怖融资风险特征的客户、业务关系或者交易,采取相应的措施,了解客户及其交易目的和交易性质,了解实际控制客户的自然人和交易的实际受益人。
2.《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的通知》(银发[2008]391号)
“实际控制客户的自然人和交易的实际受益人”包括以下两类人员:
一是公司实际控制人;
二是未被客户披露,但实际控制着金融交易过程或最终享有相关经济利益的人员(被代理人除外)。可根据实际情况,择机采取询问客户、要求客户提供证明材料、委托有关机构调查等合理手段,开展客户尽职调查工作。 受益所有人监管规定 3.《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反洗钱客户身份识别有关工作的通知》(银发[2017]235号)
义务机构应当按照2号令的规定,有效开展非自然人客户的身份识别,提高受益所有人信息透明度,加强风险评估和分类管理,防范风险评估和分类管理,防范复杂股权或者控制权结构导致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
首次全面、系统提出“受益所有人”判定标准和识别措施,为反洗钱义务主体有效履行对“受益所有人”身份识别义务提供了制度依据
实现了受益所有人身份尽职调查国际标准向国内制度化的转变
创新性地提出了豁免和简化受益 所有人尽职调查的情形 受益所有人监管规定 4.《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受益所有人身份识别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18]164号
义务机构应当根据非自然人客户的法律形态和实际情况,逐层深入并判定受益所有人。规定开展受益所有人身份识别工作的,每个给自然人客户至少有一名受益所有人。
对“受益所有人”判定标准和识别措施进行了更为具体和明确的规定
强调了风险为本理念
定量定性分析并结合风险因素进行综合考量 受益所有人的定义 受益所有人:最终拥有或控制客户的一个或多个自然人,及/或客户所办理交易的最终受益人。包括对某一法人或法律安排施加最终有效控制权的自然人。
为什么要识别受益所有人:犯罪分子往往会利用其控制的法律实体和法律安排实施有组织的洗钱行为或从事违法犯罪活动,识别受益所有人有助于提升企业透明度,防范利用复杂股权或控制权结构导致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 受益所有人判定标准 1.最终拥有:直接或间接拥有超过25%公司股权或者表决权的自然人。需要计算间接拥有股权或者表决权的,按照股权和表决权孰高原则,将公司股权层级及各层级实际占有的股权或者表决权比例相乘求和计算。
2.有效控制或最终受益:如果未识别出直接或者间接拥有超过25%公司股权或者表决权的自然人,或者对满足前述标准的自然人是否为受益所有人存疑的,应当考虑将通过人事、财务等方式对公司进行控制的自然人判定为受益所有人,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或者间接决定董事会多数成员的任免;决定公司的重大经营、管理决策的制定或者执行;决定公司的财务预算、人事任免、投融资、担保、兼并重组;长期实际占用公司重大资产或巨额资金等。
3.有效控制:如果不存在通过人事、财务等方式对公司进行控制的自然人的,应当考虑将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判定为受益所有人。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将高级管理人员判定为受益所有人存疑的,应当考虑将高级管理人员之外的对公司形成有效控制或者实际影响的其他自然人判定为受益所有人。 对公司实施最终控制不限于直接或间接拥有超过25%(含,下同)公司股权或者表决权,还包括其他可以对公司的决策、经营、管理形式形成有效控制或者实际影响的任何形式。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受益所有人身份识别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18]164号 。。。以下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