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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保健康团险渠道意外险产品交通工具意外篇19页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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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2/10/21(发布于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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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描述
中国人保健康 团险渠道意外险产品 —交通工具意外篇 目录页 CONTENTS PAGE 01 产品背景 何为意外 保险 责任 被保险人遭遇到非本意的、外来的、突发的意外事故(非疾病因素); 猝死?自杀? 产品背景 手术意外 旅游意外 交通工具意外 借款人意外 中老年人意外 母婴意外 学生幼儿意外 计划生育意外 高新技术企业人员 建筑工程 产品背景 产品背景 2016年中国的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约为40824人,与2015年的36178.8人相比,增加了4646人。 2014年3月8日, 马航MH370航班载有227名乘客失联。 2011年7月23日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造成40人死亡、172人受伤。 2015年6月1日晚,从南京驶往重庆的客船“东方之星”轮在长江中游水域发生翻沉,442人不幸遇难。 02 产品介绍 交通工具意外伤害 产品简介 凡投保时出生满 28 天至 70 周岁,身体健康的个人均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 由投保人与本公司共同约定被保险人 A 至 E 类意外伤害事故的保险金额,经被保险人同意并在保险单中载明。 交通工具意外伤害 产品简介 A 类: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从事合法客运的民航班机期间(自进入民航班机的舱门时起至走出民航班机的舱门止) ,遭受的意外伤害事故; B 类: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从事合法客运的火车(含轻轨、地铁)期间(自进入火车车厢起至走出火车车厢止) ,遭受的意外伤害事故; C 类: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从事合法客运的轮船期间(自踏上轮船甲板起至离开轮船甲板止) ,遭受的意外伤害事故; D 类: 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从事合法客运的客车和轿车期间 (自进入客车和轿车车厢起至走出客车和轿车车厢止) ,遭受的意外伤害事故; E 类:被保险人驾驶或乘坐不以盈利为目的的非营运客车和轿车期间,在车厢内因交通事故原因导致的意外伤害事故。 意外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 180 天内因该次意外伤害事故直接导致身故的,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 意外伤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 180 天内因该次意外伤害事故直接造成本合同所附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与中国法医学会联合发布的《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行业标准) 》 (中保协发〔2013〕88 号,具体见附录)所列伤残程度之一的,本公司按下列公式计算并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意外伤残保险金=保险金额×伤残等级对应的给付比例 适用条款:551101福佑相伴交通工具团体意外伤害保险; 责任免除 产品简介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被保险人故意自伤、自杀(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被保险人 猝死 、流产、分娩; 被保险人因 精神疾病导致的意外及因整容手术、药物过敏或其他医疗行为所致事故; 被保险人未遵医嘱,服用、涂用、吸入或注射药物; 被保险人违反交通管理部门规定的行为; 被保险人违反承运人关于安全乘坐的规定; 被保险人乘坐从事非法客运的交通工具; 被保险人在飞机的舱门之外,火车、汽车和自驾车的车厢外部,轮船的甲板之外所遭受的意外导致的身故或伤残; 被保险人从事探险、特技表演、赛车等高风险活动; 醉酒、主动吸食或注射 毒品 ; 酒后驾驶 、 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 ,或驾驶 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