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诚信销售与投保实务 总公司**部
讲师介绍 序言 PREFACE “人无信而不立”, 诚信,就是讲诚实和守信用。诚实守信一向是中国人引以为豪的传统美德。最大诚信原则是保险的基本原则,坚持最大诚信原则可以确保保险合同的顺利履行。
通过本堂课程的学习,保险营销人员要树立销售、投保的诚信意识,同时掌握通过E保通的投保流程,真正的实现诚信销售、专业服务。 PART 01 诚信销售 PART 02 投保基础知识 PART 04 通关训练 目录 CONTENTS PART 03 E保通投保实务 诚信销售 PART 01 诚信销售 诚信销售,是指企业和个人要将诚信原则贯彻到营销活动的各个环节中,坚持诚信理念,在整个营销过程中顾及社会、企业、消费者以及员工的利益,诚实守信,注重长远。
诚信销售,对企业和个人都具有重大的价值与意义:
一、提高客户满意度,培育忠诚客户;
二、为企业和个人创造更多绩效;
三、提升企业和个人的品牌竞争力。
保监会对诚信销售的要求(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规定:严禁保险公司人员替投保人、被保险人填写投保书和签名,或诱使他人代替填写和签名,代签名的合同视为无效合同。
《保险从业人员行为准则实施细则》第17条 客观、全面、准确地履行产品和服务的说明义务……不得有虚假陈述、隐瞒真相、误导客户、违规承诺等行为。
《关于规范人身保险经营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 保险公司及其代理人应正确宣传人身保险产品,不得夸大或变相夸大保险合同的利益,不得预测不确定的利益。
保监会对诚信销售的要求(二) 《人身保险销售误导行为认定指引》第六条 人身保险公司、保险代理机构以及办理保险销售业务的人员,在人身保险业务活动中,不得有下列欺骗行为:
(一)夸大保险责任或者保险产品收益;
(二)对与保险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作虚假宣传;
(三)以赠送保险名义宣传销售保险产品,实际并未赠送;
………………………………
中国保监会(2009)24号文 《保险从业人员行为准则》
诚信销售反面案例(一) 防范保险诈骗活动
袁某为某保险公司业务人员,经客户投诉发现其于2013年9月至12月期间,为客户介绍保险产品时,故意夸大产品收益,隐瞒缴费年限并伪造公司公章,出具虚假合同条款、承诺产品收益文件、骗取6名客户投保相关保险产品,共计10份保单,涉案保单保费金额合计216万元 ,佣金共计120722.24元。该行为已涉嫌刑事犯罪,公安局介入并立案侦察。
诚信销售正面案例(二) 新华人的故事:至真至诚的力量
王冬梅,新华保险上海分公司的一名营销员,记得有一次开客户产说会,她约的客户中有一位50岁左右女士当场认购新华保险“至尊双利”10000元。然而,王冬梅后来才了解到这个客户的经济状况很差。她感觉这位客户投保“至尊双利”确实不合适,她便建议客户先不要着急为孩子买这份保险……话音未落,客户生气地打断了她:“你不要看不起人!……”王冬梅惊呆了,她怎么会被骂呢?但它仍然耐心给客户解释:儿孙自有儿孙福,没必要用自己的急用甚至是救命钱来尽这份“责任”……后来客户被她的真心和真诚感动,向她表示了歉意,并成为了朋友。
几年来,正是这位客户为王冬梅介绍了许多身边需要保障的亲朋好友,都成为了她的客户。这正是以客户为中心,真正为客户着想的真诚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