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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AS-CL08-A008司法鉴定/法庭科学机构能力认可准则在声像资料鉴定领域的应用说明Guidance on the Application of Accreditation Criteria for the Competence of Forensic Units in the Field of forensic Audio and Image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2018年 4月18 日发布2018年9月 1 日实施CNAS-CL08-A008:2018第1页共 5页前言声像资料鉴定是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英文缩写:CNAS)对司法鉴定/法庭科学机构(以下简称鉴定机构)的认可领域之一。声像资料鉴定是指在司法活动中,鉴定人运用声学、光学、语音学、计算机科学等理论和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该领域涉及录音资料鉴定、图像资料鉴定、照相技术和录像技术等内容。本应用说明是 CNAS根据声像资料鉴定领域的特性而对 CNAS-CL08:2018《司法鉴定/法庭科学机构能力认可准则》所作的进一步说明,并不增加或减少该准则的要求。因此,本应用说明采用针对 CNAS-CL08:2018《司法鉴定/法庭科学机构能力认可准则》的具体条款提出应用说明的编排方式,故章节号是不连续的。本应用说明应与 CNAS-CL08:2018《司法鉴定/法庭科学机构能力认可准则》同时使用。本应用说明替代 CNAS-CL63:2017《司法鉴定/法庭科学机构能力认可准则在声像资料鉴定领域的应用说明》。2018年4月18 日发布2018年9月1 日实施CNAS-CL08-A008:2018第2页共 5页司法鉴定/法庭科学机构能力认可准则在声像资料鉴定领域的应用说明1范围本应用说明适用于CNAS对所有从事声像资料鉴定活动的鉴定机构的认可。2规范性引用文件本应用说明主要参考和引用了CNAS-CL08:2018《司法鉴定/法庭科学机构能力认可准则》的相关内容。3术语和定义本应用说明使用CNAS-CL08:2018《司法鉴定/法庭科学机构能力认可准则》中给出的相关术语和定义。4通用要求4.1公正性4.2保密性4.3独立性5结构要求6资源要求6.1总则6.2人员6.2.1使用外部专家时,鉴定机构应有程序以评估与选择提供意见的外部专家,应对外部专家的资历、经验和能力水平进行审查。鉴定人应对外部专家意见进行审查并对适用性负责。6.2.2鉴定人应取得声像资料鉴定执业资格证书,并具备鉴定专业或其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 10年(含)以上本专业鉴定经历。授权签字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后在本鉴定专业连续从业 5年(含)以上。监督员应熟悉本专业的鉴定方法、程序、目的和结果评价,并具备本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6.2.5鉴定机构应保留所有与鉴定相关人员的授权、能力、教育和专业资格、培训、技能2018年4月18 日发布2018年9月1 日实施CNAS-CL08-A008:2018第3页共 5页和经验的记录,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声像资料鉴定相关专业的教育记录,如学历/学位证书、专业培训证书等;——有关声像资料鉴定专业知识、技能的培训和考核记录,包括再培训记录;——获得有关专业经验的记录,如在资深鉴定人指导下从事声像资料鉴定实际工作的经历及能力评价、参加能力验证的结果、从事技术性辅助工作的经历等;——专业技术职称、资格或执业证书;——有关专业能力考核、评价、授权的记录等。6.2.7鉴定机构应根据人员岗位制定有针对性的培训计划。培训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法律法规、执业纪律、管理体系、质量控制和监督方法;声像资料鉴定专业理论知识和相关学科知识;声像资料鉴定中主要检验设备的操作、结果的分析判断,同一认定中特征比对表的制作及语音特征、人像特征、物像特征的综合评断等关键技术能力。出现以下情况时,鉴定机构需对相关鉴定人员进行重新培训:——从事新的岗位工作;——离开鉴定岗位时间超过1年;——鉴定方法、关键设备发生变化。对培训活动的有效性验证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能力验证结果;——内部质量控制结果;——内外部审核;——不符合工作的识别;——利益相关方的投诉;——人员监督评价和考核。6.2.8鉴定机构应每2年对鉴定人以及参与鉴定工作的人员至少进行一次现场见证。结合工作岗位,现场见证内容应涉及(但不限于)声像资料鉴定中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