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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职业编码:6-28-01-15 继电保护员 (2019年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制定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职业编码:6-28-01-15 继电保护员 (2019年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制定 1 说明 为规范从业者的从业行为,引导职业教育培训的方向,为职业技能鉴定提供依 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客观需要,立足 培育工匠精神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中国电力企业联合 会)组织有关专家,制定了《继电保护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以下简称《标准》)。 一、本《标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15年版)》(以下简称《大 典》)为依据,严格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18年版)》有关要求, 以“职业活动为导向、以职业技能为核心”为指导思想,对继电保护员从业人员的职 业活动内容进行规范细致描述,对各等级从业者的技能水平和理论知识水平进行了明 确规定。 二、本《标准》依据有关规定将本职业分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 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五个等级,包括职业概况、基本要求、工作要求和 权重表四个方面的内容。本次修订内容主要有以下变化: ——充分考虑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变化对本职业的影响,新增了智能变电站保护 检验、虚回路检验等技能要求与相关知识要求。 ——具有根据科技发展进行调整的灵活性和实用性,符合培训、鉴定和就业工作 的需要。 ——将保护核对与计算部分纳入技术管理中,调整了各职业功能项目的权重。 三、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有: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技术学院分公司、国网四川 省电力公司技能培训中心、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苏州供电分公司、国网山东省电 力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唐山供电公司。主要起草人有:王涛 (编写组组长)、廖小君(主笔人)、薛峰、王昕、吕强、张兆鑫。 四、本《标准》主要审定单位有: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技能培训中心、国 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湘西供电分公司、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检修公司、国网浙江省 电力有限公司培训中心、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肇庆供电局、国网陕西省电力公司电 力科学研究院、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培训中心、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技能培 训中心、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技能培训中心、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贵安供电局、国 1 网甘肃省电力公司调度控制中心、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邯郸供电分公司。主要审 定人员有:乔明、阳穗、王耘、周行、雷宇、刘昕、肖洪光、胡晓丽、胡静、熊楠、 赵毅、张印平。 五、本《标准》在制定过程中,得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荣庆 华、葛恒双、张灵芝,电力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张志锋、石宝胜、关琳,中国 电力出版社有限公司王磊、翟巧珍、丰兴庆,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技能培训中心、 国家电力投资集团人才学院、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技能培训中心等单位、专家的 指导和大力支持,在此一并感谢。 六、本《标准》业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批准,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 继电保护员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1职业概况 1.1职业名称 继电保护员 1.2职业编码 6-28-01-15 1.3职业定义 从事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定值的整定计算、调试、维修、改造等工作的人员。 1.4职业技能等级 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五级 /初级工、四级 /中级工、三级 /高级工、二级 / 技师、一级 /高级技师。 1.5职业环境条件 室内、外作业。 1.6职业能力特征 具备一般智力、表达能力、计算能力、形体知觉、色觉、手指灵活、手臂灵活、 动作协调等能力。 1.7普通受教育程度 初中毕业 (或相当文化程度 )。 1.8职业技能鉴定要求 1.8.1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 ①工作 1年(含)以上。 (2)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 ①本职业或相关职业:继电保护员、电气值班员、变配电运行值班员、发电集控值班员、电气设备 安装工、发电设备安装工、电力电气设备安装工、继电保护工、变电设备检修工、电网调度自动化 厂站端调试检修员,下同。 3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