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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2T_488-2013居家养老社区服务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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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2T 居家养老
资料大小:169KB(压缩后)
文档格式:PDF
资料语言:中文版/英文版/日文版
解压密码:m448
更新时间:2022/3/21(发布于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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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描述
ICS 03.080 A 12 DB12 天 津 市 地 方 标 准 DB12/T488—2013 居家养老社区服务规范 Home-based care Community service specification 2013-07-01发布 2013-10-01实施 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12/T 488—2013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天津市民政局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 天津市民政局、天津师范大学。 本标准起草人:程怀金、王延文、赵伟、曹阳、吴捷、张晓华。 本标准于2013年7月1日首次发布。 I DB12/T 488—2013 居家养老社区服务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居家养老社区服务术语和定义、社区服务基础要求、应急安全保障、服务内容及要求、 服务评定。 本标准适用于全市各类服务机构提供的居家养老社区服务。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MZ 008-2001 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 建标 143-2010 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社区服务 Community service 依靠社区服务资源,为居住在家的老年人提供的服务。 3.2 3.3 社区老年人服务中心 Center of Service for theElderly 为社区内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文化娱乐、康复训练、医疗保健等综合性服务的社区服务场所。 [MZ 008-2001,定义] 托老所 Nursery for the Elderly 为有照料需求、但家庭照料有困难的老年人提供临时或短期照料服务的机构,有日间照料或临时 和不定期短期服务。 [MZ 008-2001,定义] 4 社区服务基础要求 4.1 服务设施功能 服务设施功能要求应符合建标 143-2010要求。 社区托老所功能 4.2 4.3 社区托老所应具备如下功能: a) 生活起居; b) 文化娱乐; c) 康复训练; d) 医疗保健。 社区食堂(就餐中心)功能 社区食堂(就餐中心)应包括以下功能: 1 DB12/T 488—2013 a)注意营养、合理配餐; b)用餐环境清洁卫生,符合食品卫生相关规定; c)照顾不同老年人饮食习惯,尊重少数民族的饮食习俗。 社区服务组织 4.4 4.4.1 服务组织运营 4.4.1.1依法成立的组织并取得经营许可,合法运营资质。 4.4.1.2服务信息发布应及时、完整、公开,方便服务对象了解。 4.4.1.3运营管理具备科学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 4.4.1.4服务人员上岗服务应规范行为和语言。 4.4.1.5服务监督应定期进行,考核结果公示,改进措施明确。 4.4.2管理人员 4.4.2.1 4.4.2.2 4.4.2.3 4.4.2.4 4.4.2.5 4.4.3 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或2年以上相关领域的管理经验。 应有良好的组织、沟通与协调能力。 定期接受相关管理培训活动。 应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与政策。 具有与服务项目相符合的服务人员和管理人员。 服务人员 4.4.3.1 4.4.3.2 4.4.3.3 4.4.3.4 遵纪守法,有较好的为老服务意识,遵守职业道德。 应接受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持有行业认定的证书上岗。 仪容仪表端庄、整洁。统一着装,佩戴工牌。 提供服务的语言要文明、态度应热情。服务应达到细致周到、操作规范。 5 应急安全保障 5.1 应急安全保障内容 应急安全保障应包括如下内容: a)应急安全预案; b)应急安全设施; c)应急安全制度。 5.2 应急安全保障要求 5.2.1 应急安全预案 5.2.1.1 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地区实际编制应急预案,及时提供老年人参与社区活动意外伤害 的相关救助,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 5.2.1.2 应急预案是面对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指挥、救援计划,应当建立在综合预防规划上。包 括:完善的应急组织管理流程,强有力的应急救援保障措施,综合协调、应对自如的相互支持体系。 5.2.2 应急安全设施 5.2.2.1社区老年活动区域基础建设应符合相关安全标准。 5.2.2.2社区老年活动区域安装应急安全保障相关设备,提供老年人安全活动空间。 5.2.3应急安全制度 5.2.3.1 5.2.3.2 5.2.3.3 应做到经常性安全检查,预防为主,杜绝或减少老年人活动中心的安全隐患。 统一领导、依法规范、快速反应。 加强应急演练,切实掌握应急救助的实用技能。 6 服务内容及要求 2 DB12/T 488—2013 6.1 照护服务 服务内容 6.1.1 照护服务内容应包括: a)日间生活照护; b)文娱活动; c)精神交流; d)安全保障。 6.1.2 服务要求 6.1.2.1 6.1.2.2 6.1.2.3 须有分区专用、固定场所和专职人员负责。 照护设施和用品应符合安全和操作规程。 照护服务应做到热情周到、专业护理。 6.2 膳食服务 6.2.1 服务内容 膳食服务内容应包括: a)为老年人提供就餐服务; b)为老年人提供配餐服务; c)为老年人提供送餐服务。 6.2.2 服务要求 6.2.2.1 6.2.2.2 6.2.2.3 6.2.2.4 6.2.2.5 6.2.2.6 6.2.2.7 6.2.2.8 应符合国家和本市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用餐场所无障碍。 具备必要的膳食加工配制、外送、用餐设备。 用餐环境应保持清洁卫生,餐具做到严格消毒。 公开食谱和价格,为老年人订餐、就餐提供方便。 能够提供安全、实惠、方便、营养的饭菜。 尊重老年人的饮食生活习惯,膳食搭配营养合理。 助餐服务点及送餐运输工具应标有“社区老年食堂”相关字样。 6.3 康复保健服务 6.3.1 服务内容 康复保健内容应包含: a)预防保健; b)医疗协助; c)康复护理; d)健康咨询。 6.3.2 服务要求 6.3.2.1 预防保健服务应根据老年人需求制定有针对性的预防方案,预防方案应简明扼要、通俗易 懂,便于老年人掌握。 6.3.2.2 医疗协助服务应遵照医嘱及时提醒和监督老年人按时服药;协助开展医疗辅助性工作,应能 正确进行体征监测。 6.3.2.3 6.3.2.4 康复护理服务应知道老年人正确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