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目次 前言………………………………………………………………………………………………………… Ⅲ 引言………………………………………………………………………………………………………… Ⅳ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项目条件………………………………………………………………………………………………… 1 4 职责分工………………………………………………………………………………………………… 2 5 项目组织与运行………………………………………………………………………………………… 3 6 项目预期成效分析……………………………………………………………………………………… 5 7 项目评价与管理………………………………………………………………………………………… 6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省××市××县光伏农场典型案例……………………………………… 8 Ⅰ 犌犅/犣38766—2020 前 言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由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提出并归口。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起草单位:苏州腾晖光伏技术有限公司、江苏腾晖电力技术有限公司、中利航农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扶贫志愿服务促进会。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主要起草人:周建朋、翟现文、王伟峰、陈杰、焦同彬、盛万兴、王金丽、刘猛、 田丽敏。 Ⅲ 犌犅/犣38766—2020 引 言 光伏农业项目是光伏产业和现代农业相互有机结合的新型技术产业,是一种光伏和农业兼容共存 与协调发展的新模式,可实现“光伏+农业+就业”的叠加收益。 光伏扶贫是国内首创的精准扶贫和精准脱贫的有效模式,被国家列为精准扶贫十大工程之一,正在 向全国贫困地区推广运用。将光伏农业项目应用于光伏扶贫,既符合当前国情,又符合贫困地区的实际 情况,既有利于扶贫收益的增加,又有利于贫困人口就业问题的解决。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适用于光伏农业项目,可供扶贫组织、第三方机构和帮扶对象在光伏农业项目扶 贫工作中参考使用。 Ⅳ 犌犅/犣38766—2020 精准扶贫 光伏农业项目运营管理规范 1 范围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给出了光伏农业项目的项目条件、职责分工、组织与运行、预期成效分析和评价 与管理等相关内容。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适用于光伏农业项目,可供扶贫组织、第三方机构和帮扶对象在光伏农业项目扶 贫工作中参考使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36115 精准扶贫 村级光伏电站技术导则 GB/T36119 精准扶贫 村级光伏电站管理与评价导则 GB50794 光伏发电站施工规范 GB50797 光伏发电站设计规范 3 项目条件 3.1 建设条件 3.1.1 光伏农业项目应综合考虑所在地区的社会经济条件、自然环境和开发条件等因素确定场址。 3.1.2 光伏农业项目宜优先选择荒山、荒滩和荒坡等未利用土地,不改变土地性质。 3.1.3 光伏农业项目场址宜朝南或接近南向,宜优先选择地势平坦和地块集中的土地。 3.1.4 光伏农业项目场址宜生态环境良好,满足周边无工业污染、水源充足和排灌方便的条件。 3.1.5 光伏农业项目应具备光伏发电和农业生产的交通条件。 3.1.6 光伏农业项目其他选址要求应符合GB50797和GB/T36115相关条款的规定。 3.2 设施设备条件 3.2.1 光伏农业项目的设施设备包括光伏发电设施设备和农业生产设施设备。 3.2.2 光伏发电设施设备主要包括光伏支架、光伏组件、逆变器、变压器和电力电缆等发电设施设备及 相关的运维检测设备。 3.2.3 农业生产设施设备主要包括设施大棚、设施装备和作业机具。 3.2.4 光伏农业项目的光伏支架形式应与农业方案相适应。 3.2.5 光伏农业项目的光伏支架高度距离地面不宜低于3m,东西桩距和南北桩距应保持合理跨度,不 应影响农业生产作业。 3.2.6 光伏农业项目的光伏阵列间距应根据农作物的光照需求进行设计,光伏支架宜设计成间距灵活 可调的形式,光伏组件宜单排安装。 3.2.7 光伏农业项目宜考虑农业生产的环境特性,光伏支架宜采用耐腐蚀的铝合金材质。 3.2.8 光伏农业项目应以节约用地为原则,宜通过架高支架的方式将道路、逆变器和箱变等电气设备 1 犌犅/犣38766—2020 布置在电池板下部空间。 3.2.9 光伏农业项目的电缆敷设方式不应影响农业生产活动,宜采用桥架或直埋敷设。 3.2.10 光伏农业项目宜根据气候和土壤条件选择合适的种养殖方案,可选择敞开式种养殖、冷棚种养 殖、暖棚种养殖和无土栽培等形式,宜优先选用高效高收益的方案。 3.2.11 光伏农业项目的能源供给宜充分利用光伏能源,涉及大棚形式种养殖的,宜具备反季节功能, 将光伏电力作为暖棚加温、暖棚内循环和暖棚内热交换的一种能源形式。 3.3 人员条件 3.3.1 光伏农业项目应同时具备光伏专业人员、农业专业人员和普通劳作人员。 3.3.2 光伏专业人员应具备必要的光伏知识和电站运营管理经验,负责光伏电站的日常维护和管理。 3.3.3 农业专业人员应具备必要的农业知识和管理经验,负责农业技术指导和运营管理。 3.3.4 普通劳作人员应具有一定的劳动能力,能够承担相应农业生产的劳动强度,能够接受相应的农 作物标准化生产技术指导和培训。 3.4 其他条件 光伏农业项目宜具有以下条件: ———产业发展区域(县、乡镇)具有相关农业种养殖的传统和光伏电站建设经验; ———具有能够长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