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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邦稳赢未来年金保险条款PDF

银象医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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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供者
资料大小:239KB(压缩后)
文档格式:PDF
资料语言:中文版/英文版/日文版
解压密码:m448
更新时间:2024/1/23(发布于北京)

类型:积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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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描述
友邦保险[2019]年金保险036号 请扫描以查询验证条款 友邦稳赢未来年金保险 第一条 保险合同的构成 本保险条款、保险单、现金价值表、所附的投保单(正本留本公司存档,其复印件或电子影印件与正本具有同等效力)、批注及其他约定书均为《友邦稳赢未来年金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的构成部分。 第二条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按以下约定承担身故保险金、全残保险金、月度年金和满期金的保险责任。 对于本合同的身故保险金、全残保险金和满期金,本公司仅给付一项,并以一次为限,且以最先发生者予以给付,最先发生时日以下列约定为准。 一、身故保险金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身故,则本公司将给付身故保险金予健在的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其金额等于被保险人身故时下列二项金额中的较大者: 1、本合同的现金价值(释义一) 2、若以分期支付方式支付保险费,则本项金额按下列公式(1)计算;若以趸交方式支付保险费,则本项金额按下列公式(2)计算: (1)本项金额 =(被保险人身故时累计应付已付各期保险费对应的月数12)按年付方式计算的本合同年保险费– 累计已给付的月度年金 (2)本项金额 = 趸交保险费– 累计已给付的月度年金 本项身故保险金按照身故时的基本保险金额所对应的“本合同年保险费” 、“趸交保险费”和“月度年金”计算。 若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发生变更,则上述各项金额须按照变更后的基本保险金额计算并自始调整。 二、全残保险金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于年满六十五岁(释义二)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释义三)前全残(释义四),则本公司将给付全残保险金予被保险人,其金额等于被保险人全残时下列二项金额中的较大者: 1、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2、若以分期支付方式支付保险费,则本项金额按下列公式(1)计算;若以趸交方式支付保险费,则本项金额按下列公式(2)计算: (1)本项金额 =(被保险人全残时累计应付已付各期保险费对应的月数12)按年付方式计算的本合同年保险费 105%(百分之一百零五) – 累计已给付的月度年金 (2)本项金额 = 趸交保险费 105%(百分之一百零五) – 累计已给付的月度年金 本项全残保险金按照全残时的基本保险金额所对应的“本合同年保险费” 、“趸交保险费”和“月度年金”计算。 若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发生变更,则上述各项金额须按照变更后的基本保险金额计算并自始调整。 三、月度年金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生存,则自本合同第五个保险单周年日开始,本公司每月给付一次月度年金予被保险人,直至本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每次的月度年金给付金额按下表对应的月度年金给付期间计算: 月度年金给付期间 月度年金给付金额 自本合同第五个保险单周年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