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福建中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媒体来访和投资者调研接待工作管理制度 (2013年3月28日,经第七届董事会2013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福建中福实业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接待行为,加强公司与外界的交流和沟通,提 高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促进公司诚信自律、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述的媒体来访和投资者调研接待工作,是指公司通过接受 投资者、媒体、证券机构的调研、现场参观、分析会议、业绩说明会、新闻采访 等活动,增进资本市场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的工作。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是指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 或已经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包括下列信息: (一)与公司业绩、利润分配等事项有关的信息,如财务业绩、盈利预测、 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 (二)与公司收购兼并、资产重组等事项有关的信息; (三)与公司股票发行、回购、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有关的信息; (四)与公司经营事项有关的信息,如订立未来重大经营计划等等; (五)与公司重大诉讼和仲裁事项有关的信息; (六)应予披露的交易和关联交易事项有关的信息; (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应披露事项的相关信息。 第二章 目的和遵循原则 第四条 制定本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公司在接受调研、采访、沟通或进行对 外宣传、推广等活动时,增加公司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及公平性,改善公司治理结 构,增进资本市场对公司的了解和支持。 第五条 公司接待工作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公司人员在进行接待活动中,应严格遵循公 平、公正、公开原则,不得实行差别对待政策,不得有选择性的、私下的或者暗 示等方式向特定对象披露、透露或泄露非公开重大信息。 (二)诚实守信的原则:公司的接待工作本着客观、真实和准确的原则,不 得有虚假记载和误导性陈述,也不得有夸大或者贬低行为。 (三)保密原则:公司的接待人员不得擅自向对方披露、透露或泄露非公开 重大信息,也不得在公司内部刊物或网络上刊载非公开的重大信息。 (四)合规披露信息原则:公司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对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的规定,在接待过程中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 平。 (五)高效低耗原则:公司接待要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接待的成本。接待人 员需着正装、用语规范。 (六)互动沟通原则: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