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当当网
与
天津市大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
租赁合同
(协商稿)
目录
定义
租赁期限、计租面积及租赁用途
租金、费用及支付
[建筑物/租赁物业]的移交
实际使用前提条件
公司标志
声明和保证
出租方责任
承租方责任
违约责任
合同终止
其他
本合同附件
附件1、红线图、建筑物总平面图、建筑物平面图、租赁物业平面图、当当的标志及其位置图(由出租方提供)
附件2、出租方需完成的所租赁仓库的相关具体参数
附件3、详细租金价格及交付时间
附件4、仓库移交认定书
附件5、双方的营业执照和授权书
附件6、相关建设证件清单
附件7、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或由当地政府签章的土地使用权属证明
附件8、房屋所有权证
租赁合同
本租赁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下述双方于年月日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北京市区/镇签订:
天津市大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一家根据中国法律在中国登记注册的股份制企业,注册地址为:中国天津市北辰区津围公路东侧大孚公司院内(以下简称出租方)
公司,一家根据中国法律登记注册的企业,注册地址为:(以下简称当当)
出租方和当当合称“双方”,单独称为“一方”。
据此,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国家和地方政府部门的其他规定,以秉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合同如下:
定义
除本合同及附件另有约定外,以下词语在本合同及附件中应当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意义:
1.1“建筑物”系指位于出租方位于天津市北辰区小淀镇津围公路东侧仓储基地的建筑物、附属结构和本合同1.7条所列明的设施,其相应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码为辰单集用(2007)第040号(集体用地土地证)。
1.2“租赁物业”系指本合同项下出租方提供给当当独立使用的建筑物中的
部分(租赁物业的详细位置见本合同附件1中所附的租赁物业平面图),面积为27110.00平方米,(27110.00㎡)
1.3“计租面积”系指本合同双方共同确认的,作为计算租金依据的[建筑物/租赁物业]的建筑面积(本合同附件3)
1.4“租赁期限”系指移交日起三年。
1.5“公共区域”系指[建筑物/租赁物业]内非当当及其他租户独立使用的,并由出租方指定为当当及其他租户公用部分的大堂、入口、楼梯间、走廊、客货电梯间、警卫室、儿童娱乐室、机房、消防监控室、消防水池、消防通道、盥洗室、屋顶、绿地、停车场以及其他公共区域。
1.6“移交日”定义见本合同第2.2条。
1.7“设施”系指使用[建筑物/租赁物业]所需的设施,包括但不限于绿化用水池及管道、消防设施、绿地、道路、围墙、停车场、室外标志结构支撑及基础、所有户外广告招牌的支撑和基础、室外旗杆、自行车棚的其他设施。
1.8“设备”系指使用[建筑物/租赁物业]所需的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电话接口、给排水系统、强弱电系统、暖通空调系统、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电梯、货梯、消防喷淋及报警系统、道路标识及照明系统、自动收货平台、收货区自动门、停车场管理系统等其他设备。
1.9“政府验收合格文件”系指表明[建筑物/租赁物业]的建设工程已经完成,而由质监部门、消防局、供电局、环保局、规划局和技术监督局等部门进行验收并出具的验收合格报告及相应文件。
1.10“移交证书”系指出租方取得本合同第1.9条规定的政府验收合格文件后三天内,根据本合同附件1中的建筑物平面图、租赁物业平面图、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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