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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华丰纸业有限公司部分资产及负债资产评估报告书 中商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1 目录 声明.......2 摘要.......3 一、 委托方、被评估企业和委托方以外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6 二、 评估目的...9 三、 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9 四、 价值类型及其定义.........10 五、 评估基准日.........10 六、 评估依据.10 (一)经济行为依据......10 (二)法律、法规、准则依据..11 (三)取价依据..12 (四)产权依据..13 七、 评估方法.13 成本法评估..14 收益法评估..22 八、 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24 九、 评估假设.25 十、 评估结论.26 十一、 特别事项说明.....28 十二、 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30 十三、 评估报告日.........30 附件.....32 佛山华丰纸业有限公司部分资产及负债资产评估报告书 中商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2 声明 一、 就注册资产评估师所知,评估报告中陈述的事项是客观的。 二、 注册资产评估师在评估对象中没有现存的或预期的利益,同时与委托方和相 关当事方没有个人利益关系,对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不存在偏见。 三、 评估报告的分析和结论是在恪守独立、客观和公正原则基础上形成的,仅在 评估报告设定的评估假设和限制条件下成立。 四、 评估结论仅在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基准日有效。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当根据评 估基准日后的资产状况和市场变化情况合理确定评估报告使用期限。 五、 注册资产评估师及其所在评估机构具备本评估业务所需的执业资质和相关专 业评估经验。除已在评估报告中披露的和运用评估机构或专家的工作外,评估过程中没 有运用其他评估机构或专家的工作成果。 六、 注册资产评估师本人或其业务助理人员对评估对象进行了现场勘查。 七、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的目的是对评估对象价值进行估算并发表 专业意见,并不承担相关当事人决策的责任。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 现价格的保证。 八、 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对评估对象价值进行估算并发表专业 意见,是注册资产评估师的责任;提供必要的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 和完整性,恰当使用评估报告是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的责任。 九、 注册资产评估师对评估对象的法律权属给予了必要的关注,但不对评估对象 的法律权属做任何形式的保证。 十、 评估报告的使用仅限于评估报告中载明的评估目的,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 与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及其所在评估机构无关。 佛山华丰纸业有限公司部分资产及负债资产评估报告书 中商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3 摘要 中商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接受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依照国家有关 资产评估的规定,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对 确定佛山华丰纸业有限公司部分资产及负债在2008年6月30日价值进行了评估,评估 人员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委估资产实施了实地查勘、市场调查与询证,分别采用成本 法和收益法对佛山华丰纸业有限公司部分资产及负债在2008年6月30日的市场价值作 出了公允反映。为佛山华丰纸业有限公司与珠海经济特区红塔仁恒纸业有限公司进行资 产重组提供专业参考意见。 截止于评估基准日,在持续经营前提下,分别采用成本法和收益法得到的评估结果 如下: 一、成本法评估结果 资产账面价值为189,760.72万元,资产调整后账面值为189,760.72万元,资产评 估价值为196,870.61万元,资产评估增值额7,109.89万元,资产评估增值率3.75%; 负债账面价值为95,152.10万元,负债调整后账面值为95,152.10万元,负债评估 价值为95,152.10万元; 在上述部分资产和负债基础上确定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为94,608.62万元,净资产调 整后账面值为94,608.62万元,净资产评估价值为101,718.51万元,净资产评估增值 额7,109.89万元,净资产评估增值率7.52%。 佛山华丰纸业有限公司的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账面价值 调整后账面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目 A B C D=C-B E=D/B×100 流动资产 1 39,151.67 39,151.67 39,239.43 87.76 0.22 固定资产 2 149,439.17 149,439.17 138,208.27 -11,230.90 -7.52 其中:建筑物 3 43,705.86 43,705.86 39,607.53 -4,098.33 -9.38 设备 4 105,733.31 105,733.31 98,600.74 -7,132.57 -6.75 无形资产 5 922.51 922.51 19,390.91 18,468.40 2001.98 其中:土地使 用权 6 922.51 922.51 19,390.91 18,468.40 2001.98 其他资产 7 247.38 247.38 32.00 -215.38 -87.06 佛山华丰纸业有限公司部分资产及负债资产评估报告书 中商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4 资产总计 8 189,760.72 189,760.72 196,870.61 7,109.89 3.75 流动负债 9 72,875.59 72,875.59 72,875.59 - 0 非流动负债 10 22,276.50 22,276.50 22,276.50 - 0 负债总计 11 95,152.10 95,152.10 95,152.10 - 0 净资产 12 94,608.62 94,608.62 101,718.51 7,109.89 7.52 二、收益法评估结果 在企业持续经营及本报告所列重要假设和限制条件下,采用收益法对佛山华丰纸业 有限公司的部分资产和负债基础上确定的净资产评估结果为人民币92,928.84万元。 三、两种方法评估结果差异原因分析及评估结果选择 佛山华丰纸业有限公司的部分资产和负债基础上确定的净资产采用成本法评估结 果为101,718.51万元,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为92,928.84万元,差异为8,789.67万元。 我们认为,两个评估结果的差异是由评估方法的特性所决定的,原因如下: 成本法是依据各类资产自身的特性及其对整体资产的贡献分别采用适当的方法评 估出各类资产的价值和各类负债的价值,然后将各类资产的价值之和即总资产的价值减 去负债的价值,评估值为各类现实存量资产的现行市场价值。各类资产的资产综合匹配 程度、整体功能的发挥、功效及其效益通过成新率体现出来。同时,采用成本法评估所 采取信息、数据比较容易取得,许多信息、数据来自于被评估资产本身,更能真实、客 观的反映被评估资产的实际状况。故评估结果更能接近资产现实的实际价值。 相对于成本法,收益法在实际运用过程中主要是根据企业历史财务资料及结合企业 长远规划进行分析、判断、预测,存在着较多的假设前提,其结果也存在一定的不确定 性。企业内部、外部的政策和环境也对收益法的假设条件有一定的制约与影响,例如市 场波动、管理层变动、经营策略调整以及业务的拓展等因素,故评估结果与实际客观情 况可能存在较大差异。 综合分析,考虑到以上两种方法的各自特点,本次采用成本法评估结论作为本报告 评估结论,即佛山华丰纸业有限公司部分资产和负债基础上确定的净资产评估价值为 101,718.51万元。 本评估报告专为委托方用于本报告所列明的评估目的而作。除依据法律需公开的情 形外,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发表于任何公开的媒体上。 以上内容摘自评估报告书,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部情况,应认真阅读评估报告书 全文。 本评估结论有效期一年,自2008年6月30日起,至2009年6月29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