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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订单位:人事行政部
制订日期:2014/01/08
文件变更记录
版次
变更前项目/内容
变更后项目/内容
生效日期
A0
新版发行
2014-01-08
变更后受影响相关文件说明
文件分发单位
□管理者代表 □人事行政部 □财务部□品经部 □业务部 □资材部
□制造部 □研发部 □设备部□采购部 □总经办
制订
审核
批准
受控文件章
1目的
完善公司的激励制度,提升员工的知识技能,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提供给员工晋升与发展平台,为公司研发部,设备部储备技术型人才。
2.适用范围
公司制造部门所有大专以上技术员。
3.相关职责
3.1人事行政部:人事行政部负责组织制造部技术员的报名、培训准备工作,并负责制订、完善本制度。
3.2研发部(设备部):负责对报名研发部(设备部)培训的员工进行培训和考核,为本部门储备人才,当部门有空缺职位时优先录取通过本部门培训考核人员。
4.定义:无
5.作业程序
5.1制造部技术员符合下列条件者可每年3月上旬和8月上旬报名参加设备部和研发部后备人员培训,填写《东莞利扬转岗培训申请表》,经本部门,人事行政部,研发部(设备部)审核通过后即可参加培训。
5.1.1.参报培训员工需为转正人员且在公司服务满1年,大专及以上文凭。
5.1.2爱岗敬业,乐于助人,与同事相处融洽,善于合作;在生产中能够起到示范带动作用;完全胜任本职工作、能较好完成工作任务;
5.1.3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主动、热情友善、吃苦耐劳、服从整体安排、能配合同事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5.2 报名符合条件者由研发部(设备部)安排专门人员对其进行培训,培训期3个月,参加培训员工不得无故缺席,有无故缺席者,取消其培训资格,一年之内不得再次参加。
5.3培训教材及培训时间由研发部(设备部)安排,报人事行政部以便安排培训,每次培训记录原件交人事行政部存档。
5.4培训完毕后由研发部(设备部)每年7月和12月对参加培训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必须在人员已接受全部课件之教育培训后进行。考核结果送人事行政部存档。
5.5考核部门及人员在监考过程中应秉持严正之立场,确保员工考核结果真实性。对弄虚作假之行为除取消考核成绩外,并对相应伪假人员予厂规厂纪严肃处分。
5.6 培训考核通过人员,可向公司研发部或设备部门提出申请,作为研发部(设备部)后备人选,当研发部(设备部)有人员短缺时,按考核成绩优先补缺。
6. 相关文件
无
7. 附件
附件一:东莞利扬转岗培训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