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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 围
公司所有印章的使用管理
3印章的制发
3.1 公司及子公司和下属部门内部使用的各类印章凡需要刻制由人力资源部统一制发并保管。
3.2 制发印章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人力资源部在颁发印章时,应留有印模并由部门签收。
3.3.公司公章统一由人力资源部保管,部门的有关内部业务章由部门行政办人员负责保管,人力资源部专用章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管理。
3.4 公司的财务专用章全部由公司财务部负责保管(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章分来分人保管),集团公司公章由总裁办(或集团人力资源部)保管,法人专用章由出纳保管,合同专用章由人力资源管理中心或者项目评审委员会负责保管。
3.5 公章在对外使用时应填写印章使用申请,一般函件报人力资源部总监审批方可使用,重要的合同及对外证明等用章必须经公司总经理或总裁批准.
3.6.公司的印章发生丢失或遇盗时,公章管理部门应及时通知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向公安部门报案并办理新式印章,防止不法分子利用其作案,同时保证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
4印章的销毁
4.1 因公司更名、损毁、遗失等因需要刻制新印章的,应及时与人力资源管理中心或公章管理部门联系,按照管理程序办理更换新印章手续,人力资源管理中心或总裁办负责收回原印章后方可起用新印章。
4.2. 需要销毁印章的应交回人力资源管理中心或总裁办并由二人以上办理登记备案,由人力资源部和总裁办共同监督销毁。
5公章的使用
凡使用公司公章,必须经公司人力资源总监或总裁办主任审核总裁(总经理)批准,在人力资源管理中心或总裁办登记备案后,方可加盖公章。
5.1每枚印章使用前要由经办人填写《印章使用审批单》(见附件二),并经指定的审批负责人进行审核。审批人要按公司有关规定审查要加盖印章的文本内容是否在授权的范围内,审批通过后通知印章保管人员后,方可使用印章。审批人对文本加盖印证后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义务负主要责任。印章保管人须将加盖印章的文本连同《印章使用审批单》归档保存。
5.2公司印章原则不允许携带外出,如确系特殊需要须经部门经理提出书面借用申请,并经总裁批准签字后方可借走,借用时须填写《印章借用申请表》(见附表三),并必须两人以上一起办理借用手续,在借用登记表上签字。原则上借出的印章当天归还,不得延误如果当天不能返回公司,应该在次日回公司后第一时间返还给公章管理部门。印章外借期间的使用由公章携带人全权负责。
5.3员工如需要公司出具有关证明,本人应先提出书面申请,部门负责人审核,总经办签字后方可盖章。
用印流程
5.4公司印章使用范围、保管人、使用印章审批人等规定见下表:
序号
印章
名称
使用范围
保管
部门
使用审批人
使用规定
备注公章
公司对外所有正式文件,
对内通知等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