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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源置业集团人力资源管理制度(28页).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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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8/7/18(发布于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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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描述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明确人力资源管理权限及管理程序,使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有所遵循,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人力资源管理的任务是:根据公司发展战略的要求,有计划地对人力资源进行合理配置,通过员工招聘、培训、使用、考核、评价、激励、调整等一系列过程,调动员工积极性,发挥员工潜能,为公司创造价值,确保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公司全体员工,即公司正式聘用、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全部从业人员。

第四条除遵照国家《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外,本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均依本制度规定办理。

第一章人力资源管理权限
第五条总经理决定公司的部门设置和人员编制、部门经理的任免及晋级,决定全体员工的待遇,必要时提交总办会决定。

第六条行政人事部是公司专门的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在总经理领导下具有以下管理权限和工作职责:
1、负责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的建立、实施和修订。

2、负责年度工资福利方案的制定、实施和修订。

3、负责公司各部门、岗位职责(职务分析和说明)的制定、实施和修订。

4、根据公司的经营目标、机构设置制定人力资源规划。

5、负责办理人事招聘、聘用及解聘手续。

6、负责办理员工的任免、晋升、调动、核薪、奖惩等人事手续。

7、负责办理公司各项保险、福利等手续。

8、负责公司日常劳动纪律及考勤管理。

9、组织、监督公司人事培训工作。

10、组织、监督公司平时考核及年终考核工作。

11、负责劳动合同的签订及劳工关系的处理。

12、负责管理公司人事档案资料。

13、负责属于人力资源管理范畴的其他工作。

第二章录用和聘任
第七条公司所需员工可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如下方式获得:
1、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2、本公司员工推荐;
3、从集团所属公司在职员工中调配。

第八条公司招聘员工以具备胜任本职工作的学识、能力、经验和素质为原则,并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道德品质良好;
2、无犯罪或违法记录;
3、接受或认同本企业的文化、理念和宗旨;
4、与原用人单位已解除劳动合同;
5、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或其他足以影响其胜任本职工作的疾病;
6、年满18周岁,且男性年龄不超过60周岁,女性年龄不超过50周岁。

第九条招聘工作按如下程序(适用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和本公司员工推荐的人员)进行:
1、各部门根据实际人员需求,至少提前一个月填写《招聘员工申请表》报行政人事部审核,经审核符合公司员工编制计划和用人规定后,呈报总经理批准。招聘关键岗位员工或高级管理、技术人员的,应至少提前两个月申报。

2、行政人事部负责将经批准的各部门招聘申请汇总,制定招聘计划,并按照计划实施;有必要的,应会同用人部门负责人共同实施。

3、行政人事部对应聘人员的资料进行初步筛选后,向用人部门择优推荐,并附有关材料(身份证、学历证明、职称证明等有关证件的复印件以及个人详细简历等),由用人部门负责人再次筛选后择定参加面试人员。

4、公司招聘中、高层管理人员或其他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少于两次面试,必要的应进行笔试或其他形式的考核;招聘基层员工应进行面试,必要的应进行笔试或其他形式的考核。

5、公司经总经理批准决定录用人选后,由行政人事部发出录用通知,通知被录用人员携带有关资料到公司报到。被录用人员报到时,填写《职工登记卡》,并将其学历证书原件、职称证书原件、岗位资格证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原单位社保证明、近期体检报告和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交行政人事部登记存档、统一保管。

公司保留审查新录用员工所提供个人资料的权利,如发现虚假,随时辞退,并要求赔偿公司为招聘该员工而付出的一切费用。

第十条从集团所属公司在职员工中调配使用的人员,应由行政人事部向原用人单位发出人员调配通知,经该用人单位负责人和本人同意后,由该用人单位人事部门和用人部门共同出具对该员工原岗位工作业绩以及其学识、能力、经验、素质等情况的评定意见,经该用人单位负责人签署后,随该调配人员的相关人事资料报行政人事部。

行政人事部会同拟用人部门负责人对该调配人员进行考察,必要时应约见面谈,以判断其是否胜任新职;考核合格的,填写《员工调动审批单》,经总经理批准后,发往原用人单位,办理调动手续。

第十一条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及各部门负责人不得推荐将自己的亲友安排到本人所分管的部门里工作;有直系亲属关系的员工不得在同一部门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