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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浙江深港鞋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基本准则是:公开、公平、公正,有效激励和约束每一个员工。
第二章人事管理划分
第四条 行政部是公司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主要职能部门,主要人力资源管理的职责包括:
(1) 负责制定公司人力资源战略规划,配合公司经营目标,根据人力需求分析及人力预测的结果,制定人力资源管理发展计划。
(2) 设计、推行、改进、监督人事管理制度及其作业流程,并确保其有效实施。
(3) 建立广泛、畅通的人才输入渠道,储备人才。
(4) 建立和维系良好、稳定的劳动用工关系,促进企业与个人的共同发展。
(5) 创造良好的人才成长环境,建立不同时期下高效的人才激励机制及畅通的人才选拔渠道。
(6) 致力于组织队伍建设,建立一支具有奉献精神与精干团结的核心队伍。
(7) 建立健全人力资源工作程序及制度。
(8) 负责公司定岗定编、调整工作岗位及内容等工作。
(9) 制定公司招聘制度、录用政策并组织实施。
(10) 管理公司劳动用工合同、员工人事档案。
(11) 负责员工异动的管理工作。
(12) 负责员工考勤、人事任免及部分奖惩工作。
(13) 配合制定员工的薪资福利政策。
(14) 制定教育培训制度,组织开展员工的教育培训。
(15) 协助制定人事考核制度,配合组织开展员工的绩效考核。
(16) 负责公司与外部组织或机构的人事协调工作。
(17) 指导、协助各部门,做好人事后勤服务工作。
第五条 公司实行全员人力资源管理,强调各个直线主管的人力资源管理,各部门负责人与各级管理干部是本部门的第一人力资源工作者,主要职责如下:
(1) 有义务和责任准确向行政部提供本部门人员信息。
(2) 有义务提高员工工作能力,创造良好条件,发掘员工潜力;
(3) 同时配合行政部传达、宣传人力资源政策,贯彻执行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收集反馈信息,建立良好的员工关系;
(4) 部门人员的选择与录用、辞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