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行政办公管理制度 4
第一章 办公区域管理规定 4
第二章 工衣管理规定 10
第三章 食堂管理规定 11
第四章 宿舍管理规定 13
第五章 车辆管理规定 15
第六章 司机管理办法 18
第七章 公文管理 19
第八章 请示报告制度 20
第九章 资料管理 21
第十章 门禁管理规定 23
第十一章 名片管理 24
第十二章 通讯管理 24
第十三章 会议管理办法 25
第十四章 办公用品管理办法 27
第十五章 钥匙管理办法 29
第十六章 印章管理办法 29
第十七章 保密制度 30
第二部分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34
第一章 招聘录用管理制度 34
第三章 人事异动管理规定 42
第四章 培训管理制度 48
第五章 薪酬福利管理制度 52
第六章 绩效管理制度 63
第七章 员工奖罚制度 69
第八章 人事档案管理办法 75
第九章 劳动关系管理制度 77
第十章 员工关系管理制度 80
第十一章 修改与解释 81
请示报告制度
目的:为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进一步规范集团的办事程序,提高工作和办事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请示或报告工作应坚持逐级请示报告的原则,非特殊情况,不得越级请示或报告工作。
请示工作可采取发送《签报单》及口头请示两种形式进行,重大、重要工作的请示,必须报送《签报单》。
《签报单》的报送,需经本部门及有关职能部门审核后,再报主管总监、副总裁审批。审批时间一般不超过3个工作日,紧急工作事宜,需及时签署审核、审批意见。
请示的工作事项办毕后,承办部门负责人(承办人)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办理情况,便于领导统筹安排下一步工作。
涉及费用支出的事项,未经请示不得擅自决定,否则,其费用由有关责任人自理。
本规定也适用使用电子办公系统的请示与报告。
印章管理办法
1.印章的种类:
印鉴:公司向主管机关登记的公司印章或指定业务专用的公司印章。
职章:刻有公司总裁或副总裁职衔的印章。
部门章:刻有公司部门名称的印章。其不对外单位的部门章可加注"对内专用"
职衔签字章:刻有部门负责人以上职衔及签名的印章。
2.印章的使用规定:
对公司经营权有重大关联、涉及政策性问题或以公司名义对政府行政、税务、金融等机构以公司名义的行文,盖副总裁职衔签字章。
以公司名义对国营机关团体、公司核发的证明文件,及各类规章典范的核决等由总监署名,盖副总裁职衔签字章。
以部门名义于授权范围内对厂商、客户及内部规章典范的核决行文由部门负责人签章,盖总监或副总裁签字章。
各部门于经办业务的权责范围内及对于公民营事业、民间机构、个人的行文以及收发文件时,盖部门章。
3.印章的监印:
副总裁职章、副总裁职衔签字章、公司公章及特定业务专用章得由财务部核定监印人员。
其它印章由相关部门总监级以上人员或指定监印人员。
4.印章盖用:
文件需用印时,应先填写"用印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核准后,连同经审核的文件文稿等交监印人用樱
监印人除于文件、文稿上用印外,并应于"用印申请单"上加盖使用的印章存档。
5.各种印章由监印人负责保管,如有遗失或误用情事,由监印人全权负责。
6.监印人对未经判行文件,不得擅自用印,违者受处。
7.印章遗失时除立即向上级报备外,并应依法公告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