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更好地发挥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作用,明确其职责、权限,规范其行为,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赋予的职权和要求,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适用的人员范围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指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总经理是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首席负责人。
第三条 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公司董事会聘任。任期均为三年,可连聘连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