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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检测用之钢卷尺。
管理权责:工程部。
作业程序:
3-1依《量检具校验一览表》上所使用的外校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的标准钢卷尺,并找出《量检具设备校验履历表》及要求使用单位提供受检之设备。
3-2备妥清洁用布、治工具内校记录表。
3-3外观及各部分相互作用要求:
3-3-1尺带表面应有防腐层,且要牢固、平整光洁,色泽应均匀,无明显气泡、脱皮和皱纹,无锈迹、斑点、划痕等缺陷。尺带全部分度纹线必须均匀、清晰并垂直到尺边,不能有重线或漏线。
3-3-2钢卷尺尺带的拉出和收卷应轻便灵活,无卡阻现象,各功能装置能有效控制尺带收卷。
3-3-3钢卷尺的尺带在任意部位围成直径为30mm的圆时,钢卷尺的尺带不应出现曲折现象,放开后应自然恢复,不允许出现裂纹。
3-4零值误差的检测,将标准钢卷尺和被测尺固定在检定台上,对齐标准钢卷尺和被测尺的零位,加上一定的拉力,在100mm处读出误差值。允许误差0.2mm。
3-5示值误差检测,在钢卷尺检定台上用标准钢卷尺与被测尺进行比较测量。使用压紧装置将标准钢卷尺和被测尺紧固在检测台上,分别在标准钢卷尺和被测尺的另一端加上一定的拉力(50N),对齐标准钢卷尺和被测尺的零值线,按每米逐段连续读取各段和全长误差。允许误差±0.3mm。
3-6依检验结果进行判定后呈部门主管核准。
3-7部门主管核准时,对于被判定不合格者,须做出“报废”、“暂停使用”等决定并签章,使用单位根据需要增补并委托校验合格者方可使用。
3-8依3-6、3-7之判定后予以标示,标示方法依《检测设备校准作业办法》实施。
3-9校准温度原则为20±8℃环境,其他相关规定依《检测设备校准作业办法》。
3-10依3-8做出标示后,归位并记录于《量检具设备校验履历表》内。
3-13校验合格后,钢卷尺校验周期为一年。
四、附表:仪器设备内校记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