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荔城区人武部办公楼工程
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总监理工程师:
审 核:
莆田市工程建设监理所
2005年10月18日
一、工程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荔城区人武部办公楼
2、工程地点:荔城区镇海街道办事处阔口村
3、建筑面积:约3457平方米
4、工程造价:约424万元
5、结构质式及层数:六层框架结构
6、开工日期:2004年7月20日
7、竣工日期:2005年10月18日
8、建设单位:荔城区人武部
9、设计单位:福建省闽地建筑设计院
10、勘察单位:莆田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
11、监理单位:莆田市工程建设监理所
12、施工单位:荔城区建筑工程总公司
13、监督单位:荔城区工程质量监督站
二、工程质量评估依据
1、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2、施工承包合同及监理委托合同;
3、工程建设文件和相关的设计变更文件,施工图审查文件,地质勘察报告及其它设计文件。
4、国家、省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及行政规章和管理办法;
5、《福建省建筑工程文件管理规程》BDJ13-56-2004;
6、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监理规划;
7、国家和地方有关标准图集。
三、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情况
建筑与结构
3.1图纸会审:图纸会审记录1份,记录内容清晰、明确、完整、各参建单位及人员签章齐全,符合要求。
3.2工程定位测量、放线记录:建筑物定位根据规划部门的控制点、水准点等进行定位、定位测量验收记录 1 份,桩基定位测量验收记录 1 份,基础测量放线记录主体楼面放线测量 7 份,记录内容基本完整、准确、轴线尺寸、标高等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规定。
3.3原材料出厂合格证及进场检(试)验报告:
3.3.1钢筋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钢筋合格证及试验报告等共31份,并按规定见证取样送检,试验结果符合要求。
3.3.2水泥出厂合格证及进场检验报告:共提供合格证及试验报告 7份,其性能指标符合标准要求,水泥出厂日期与砼、砂浆配合比报告一致,无使用超期水泥。本项目核定为基本符合要求。
3.3.3砖、砌体出厂合格证及进场检验报告:空心砖提供合格证及试验报告共 2份,代表数量与实际用量基本一致。本项目核定为基本符合要求。
3.3.4砂、石出厂合格证及进场检验报告:碎石、砂及砂浆用的砂检验报告共 4份,砂、石集细料批量总数和实际用量基本一致,检验结果符合标准要求。核定为基本符合要求。
3.3.5掺合料出厂合格证及进场检验报告:共提供粉煤灰合格证及试验报告 2份,所代表的数量和实际用量基本相符,检验结果符合要求,核定为基本符合要求。
3.3.6防水材料合格证及检验报告:防水材料合格证、试验报告共 2 份,经核查各项性能指标符合有关标准。核定为符合要求。
3.3.7 隔热保温材料出厂合格证及进场检验报告:本工程使用秀屿笏石文飞水泥预制场生产的砼预制隔热板,隔热板合格证 1份,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标准规定。
3.4施工试验报告及见证检测报告:
3.4.1地基压实系数试验报告:地基压实系数试验报告 2 份,试验结果,符合设计要求及规范规定。核定为符合要求。
3.4.2砂浆配合比设计报告及抗压强度试验报告:提供砂浆配合比1份,强度试验报告 12份,经核查取样组数、留置数量、砂浆强度评定符合验评标准要求。
3.4.3砼配合比设计报告及试件抗压强度试验报告:砼配合比7份:开盘鉴定试件强度砼试验报告3份。砼强度砼试验报告77份,留置组数与实际数量基本一致,评定方法正确,砼强度评定合格。核定为符合要求。
3.4.4砼抗渗试块报告 5份,留置组数符合要求。
3.4.5钢筋焊接试验报告11份,检验结果符合设计及有关标准及规程的规定。
3.4.6按见证检测取样数不低于30%,本项目核定为符合要求。
3.5隐蔽工程验收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154份(含基础、主体、屋面、防水等)地基验槽记录 1 份,基础、主体砼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