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编号:[DCJ-2009-1105]-PB-01
工 程 质 量 监 理 评 估 报 告
(基础分部)
工 程 名 称: 奔腾德邑上城
建 设 单 位: 奔腾房地产
设 计 单 位: 浙江省
承 包 单 位: 奔腾建设有限公司
监 理 单 位: 绍兴市东城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编制: 审核:
绍兴市东城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010年7月30日
奔腾德邑上城工程
地基基础质量评估报告
前 言
绍兴市东城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受奔腾房地产委托对奔腾德邑上城1#-10#楼实施监理工作,项目监理机构于2009年11月进行施工阶段监理。3#楼于2009年8月20日开始打试桩,在2009年8月31日进行土方开挖,经业主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共同努力,3#楼地基基础于2009年9月28日已基本完成。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富阳市第五期经济适用住房B块1#-6#楼
工程地点
富春街道横凉亭路
工程性质
框剪、框架结构
建设单位
富阳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办公室
设计单位
富阳市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
浙江北洲建设有限公司
分包单位
/
开工日期
2008年9月20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09年 10 月 30 日
质量等级
合 格
工程造价
3626.4662万元
二、评估依据
2.1工程设计文件(含施工图及地质勘探报告);
2.2工程施工合同;
2.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01;
2.4《建筑地基基础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2—2002;
2.5《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3—2002;
2.6《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4—2002;
2.7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及监理管理条例;
2.8省市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有关规程、规定。
三、质量保证资料核查表
见表(1—1)
四、分部分项工程评估表
见表(1—2)
五、分部分项工程划分及质量评定
5.1 本工程地基基础分部按规定分为无支护土方、桩基、混凝土基础、地下防水及砌体五个子分部,其中混凝土子分部分为模板、钢筋、混凝土等分项;在各分项工程施工过程中,我工程项目监理部根据《监理实施细则》对在施工部位进行仔细核查;做好事前、事中、事后三阶段控制任务,保证各分项工程质量符合有关规定和设计要求;
5.2本工程桩基部分为预应力管桩。我监理部人员根据设计要求及施工规范标准,在打试桩并经地勘与设计审定各技术要求的基础上,对静压桩的施工进行全过程旁站。对桩的位置、打桩压力、垂直度、贯入桩长与桩顶标高等有关质量、施工工艺和安全问题,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整改,监理工程师现场监督实施。对桩的静载荷试验、低应变动测检验,在符合设计要求后,才准许进入基础工序施工。
5.3在土方开挖后及时对桩位进行复核,桩的偏位在规范允许范围之内。对基础承台、地梁模板轴线、尺寸、标高截面尺寸的技术复核,对基础砖砌体、轴线、标高、皮楼杆的技术复核结果均符合要求。
5.4预应力管桩的检验批、土方开挖、砖模砌筑、基础垫层浇筑、地梁承台基础钢筋、模板、砼浇筑、砖砌体及土方回填等分项施工单位自评合格。我监理部收到施工方的工程验收报审表后,严格按设计要求和有关规范,对该施工部位及施工资料进行核查,并形成独立的监理资料,鉴于各分项工程已达到合格要求,同意验收,并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六、质量评估意见
本工程基础部分是按设计要求及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进行施工,基本上是按三级检验合格后报监理复查的程序进行质量控制。原则上,对上一道工序不通过检验,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因此工程质量是得到保证的。
但是,在施工过程中也存在一些质量通病,主要出现在钢筋工程和砼工程施工过程中,部分梁筋拉钩未绑扎,钢筋骨架在模内偏位,钢筋保护层垫块较稀,部分地梁承台砼面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