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电力建设优秀质量管理QC小组
成果奖评审办法
(2013版)
1 总 则
1.1 为实现电力建设质量管理小组(以下简称QC)活动的规范管理,促进电力建设企业职工参与质量创新和持续改进活动,依据中国质量协会发布的有关QC小组活动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适用于火力发电、水电水利、输变电、风力发电、光伏发电等电力工程的建设、勘测、设计、施工、监理、调试等单位在工程建设实践中形成的QC成果的申报、评审。
1.3 电力建设优秀质量管理QC成果奖由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以下简称中电建协)组织评审。
1.4 QC成果奖评审每年开展一次。
2 基本规定
2.1 QC成果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强化安全、健康和环保,成果涉及安全、环保内容的关键技术应进行评审或鉴定。
2.2 QC成果应按本企业质量管理有关规定进行QC小组注册登记、课题注册登记。
2.3 正确运用全面质量管理的理论、方法和工具,QC成果应体现“小、实、活、新”的特点。
2.4 “问题解决型”课题应按PDCA循环四个阶段和十个步骤进行。
2.5 “创新型”课题应按PDCA循环四个阶段和八个步骤进行。
2.6 QC小组活动过程应有QC诊断师的参与指导和评价,并有完整的活动记录。
2.7 企业应组织QC成果现场评审,并对取得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优秀成果进行发表和表彰。
2.8 具有推广价值的QC成果,企业应提升为作业指导书、工法或标准等。
3 申 报
3.1 申报QC成果奖应是火力发电、水电水利、输变电、风力发电、光伏发电等电力工程的建设、勘测、设计、施工、监理、调试等单位在工程建设实践中形成的成果。
3.2 QC成果奖由企业自愿网上申报。
3.3 网上申报资料如下:
3.3.1 电力建设优秀质量管理(QC)小组成果奖申报表(见附表1)。
3.3.2 QC成果报告(word格式)。
3.3.3 QC小组活动成果现场自评表(见附表2)。
3.3.4 企业优秀QC成果获奖文件。
4 评 审
4.1 评审原则
4.1.1 QC成果奖评审应针对消除质量通病、规范质量行为、完善施工手段、确保安全、量化工序、优化工艺流程、提高效率、节约资源、绿色施工等方面开展工作。
4.1.2 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流程、新装备、新材料”方面形成的QC成果。
4.1.3 QC成果全过程应以工程实际为依据,符合PDCA循环程序,并定性、定量、正确的运用统计技术和工具。
4.1.4 QC成果奖的评审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4.2 评审程序
4.2.1 QC成果奖的评审分为申报资料预审、发表评审和批准表彰三个阶段。
4.2.2中电建协负责组建QC成果奖评审委员会,委员会由19~21人组成,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2名。
4.2.3 QC成果奖评审委员会下设若干专业评审组,每个专业评审组成员不少于5人,专业组组长对评审结论负责。
4.2.4 专业评审组评审的QC成果,应根据QC成果类别填下列表格:
4.2.4.1 “电力建设优秀质量管理QC小组成果发表评审表”
(见附表3)。
4.2.4.2 “问题解决型”QC小组活动成果发表评审表(见附表4)。
4.2.4.3 “创新型”QC小组活动成果发表评审表(见附表5)。
4.2.5 QC成果奖评审实行专家回避原则。
4.2.6 QC成果奖评审应保护企业知识产权。
4.2.7 QC成果奖的评审应根据QC成果的正确性、创新性、先进性、实用有效性、成熟可靠性、流程合理性、节能减排合规性、文本结构逻辑性、申报资料完整性、经济效益和社会责任进行综合评定。
4.2.8 电力建设优秀质量管理QC小组成果奖设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三个等级。
4.3 预审
4.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