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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营销误区及其修正
房产营销误区及其修正
努力寻找房产市场的新属性,根据经验行为、辨证思考,把营销的注意力从特定的某一个房产概念转移到整个市场演述上。一个楼宇的热销仅仅是市场机会和市场演述中一段事实而已,以创造性思维和具体化运作去克服种种误区;适从购房者需求,或许是房产营销之要点。
营销不是万能钥匙,但绝不能没有营销。
房产开发到了今天这样的局面,早就不是几年前的单一产品竞争了。在
花花绿绿的销售大战曾经迷惑过众多客户,曾经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出现过所谓的效应,终于有一天被许多客户、不少购房者明白其中的道理,无论是发展商还是专业营销商,再想要推广物业,去立足市场,就不能不去系统地、综合性地研究市场问题,将其产品观念、生产观念、买卖观念都真正纳入房产营销的主线,围绕行业的社会因素、文化因素、心理因素和行业区域因素,提出新一轮房产营销的定义和概念。
其实,这并不是一个简单的事,甚至要比设计物业、制造物业要困难的多。
营销至今仍是一个概念,没有固定的模式,由于其正在不断发育,只能对其相关连的环节和内容进行完整和调节。
物业的非标准化,导致了营销的非标准化。物业开发的某种误区,致使营销出现了误区,同时,房产营销出现的误区,又直接使房产开发步入了岐途,后者所带来的影响,要比前者严重得多。
A、物业第一性,营销第二性。
商品的房产和房产的商品截然相反,房产营销的基础是什么?是去引导客户适应你的开发?还是按客户的意愿去开发?
首先让我们来看几个基础概念。而且仅仅从市场角度来探索这种概念。
什么叫商品房?为什么要造商品房?怎样去造商品房?应该造什么样的商品房?
商品房的市场概念,应该先有商品的属性再有房产的属性。就是说要以商品概念去看待房产,绝不是造了房以后把它当作商品去出售。前者是融入了营销成份,后者是简单的买卖关系。现在有许多开发商自认为造了很好的房(或者说确实不错),但为什么就没人买?为什么没有市场兴奋点?是因为发展商过于地、刻意地把其房产作为一种作品去看待,而没有把房产作为商品去看待。
客户是上帝,但在房产业并非真正如此看待。这就涉及到我们想研究的
第二个问题——为什么要造商品房?
答案很简单:一是为了出售,二是为了盈利,这是发展商的目的。艺术作品和进入流通的房产商品其归属的渠道不同,片面地按照发展商的意愿去构筑理想的商品房,又尽力想去引导某种潮流或观念,让客户适从市场,这是一种误区。内行引导外行本是天经地义之事,面对众多从未接触过房产的市民、原始客户群,许多发展商过于强化了这种引导概念,却反而使产品积压、闲置,这种例子已经举不胜举。
任何一个发展商只能创造出某些卖点,但绝不可能替代客户意愿,营销是一种相对的现实性,没人问津的物业再好,绝不能称之为优秀的商品房,就比如一件设计、制作都很精良的服装,永远挂在店堂,就不是商品性能服装。
当我们多次发展设计、制作都不错的物业极其可惜地成为库存物、闲置品的时候,许多营销专家便与发展商讨论这样一个问题:怎样去造商品房?
行业有句流行的话,叫“地段、地段、还是地段”,流行并不真实,反而却有些误导。这种纯开发观念所带来的众多市场问题,导致了以后出现的许多营销问题,甚至难以解决。
以上海为例,我们来作些解剖分析。
上海静安区一直是高级商品房的重要供应地,前几年所有的发展商都认为这一区域的住宅是最有市场竞争力的,一下子造出了许许多多的高层住宅,结果,目前是上海高层住宅库存较多的集中地。不少楼盘几乎成了死盘,难以动销已成定局。地段的划一、价格的类同、物业的相似,供过于求的局面使地段的品质落到了底点,成为难以动销的根本原因。
客户是圆心,开发是圆弧,营销仅仅是一种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