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成都市五险一金办事指南
缴纳流程
一、社保新增、停缴与补缴
新增
首次新增:
确认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新增时间和参保基数。
调入/续保:
确认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新增时间和参保基数
停缴
确认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停保时间。
补缴
补缴期限和险种:
1、只能补缴一个月社保,工伤不能补缴;
2、补缴超过一个月需要提交公司发工资会计凭证、工资表和劳动合同,工伤不能补缴。
所需资料:
补缴一个月不需要资料。补缴超过一个月需要提交公司发工资会计凭证、工资表和劳动合同。
二、公积金新增、停缴与补缴
新增
首次新增: 确认员工正确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新增时间和申报基数。
停缴
确认员工正确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和停保时间。
补缴
补缴期限:
可以补缴。补缴超过3个月会影响公积金贷款。
所需资料:
跨年补缴需要员工劳动合同。
报销流程
一、养老待遇申请流程
申领报销条件
1、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2、申领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男,60;女职工50;女干部55)。
申领报销时限
1、时限: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时—12时,下午:13时—17时;
2、周期:根据员工提交资料的情况与办理当时情况而定。
所需资料
1、人事档案(无视同缴费年限的职工不需提供);
2、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近期一张一寸免冠照片(黑白、彩色均可);
4、增发养老金的相关材料如《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1995年12月31日以前获得全国、省、市劳动模范称号的,荣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书、聘用证书、呈报表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国家、省(部)级科技进步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E符合国务院和省政府其它增发养老金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如无增发养老金的项目则不提供相关材料;
5、女职工需提供退休前连续不间断24个月注明工作岗位的劳动合同(男职工不需提供);
6、特殊工种退休、因病退休(职)需提供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退休(职)审批表;
7、加盖单位公章《成都市企业职工领取养老金申请表》。
办理流程
1、养老待遇核定处申报基本养老金按月领取材料;
2、社保基金单位征集处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在职转退休业务;
3、养老待遇核定处出具《成都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通知书》;
4、《成都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通知书》经职工本人签字同意,单位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后,将《成都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通知书》交养老待遇核定处存档,办理《退休证》。
二、医疗报销流程
申领报销条件
1、报销条件:医疗保险连续买满12个月,中间补缴不能超过3个月;住院必须是成都市社保定点医院。
2、在职职工异地就医备案:在大成都市以外地区连续工作满6个月以上。
申领报销时限
1、时限:
(1)符合报销条件,出院之日刷社保卡自动结算;
(2)因特殊原因由个人垫付医疗费用的,在出院之日起90天内到所在社保局街道办事处报销。
所需资料
1、个人垫付(含外伤个人垫付)住院医疗费用报销资料:出院证明书;住院费用结算发票;出院清单;其它:特殊检查、血费申报表、有关检查报告单等;员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社保卡复印件;以员工本人姓名开户建行卡复印件。
2、未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在异地发生急诊入院由个人垫付住院医疗费用报销资料: 出院证明书;住院费用结算发票;出院清单; 其它:特殊检查、血费申报表、有关检查报告单等;员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社保卡复印件;以员工本人姓名开户建行卡复印件;外地医院的等级证明、定点医院证明;急诊证明。
办理流程
1.基本医疗处人员将窗口收到的资料交审核人员;
2.基本医疗处人员将外伤的资料交定管处调查外伤情况;
3.审核后的一般个人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