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工程概况
常州市高架道路二期工程施工工期为2009年6月至2010年9月,实施范围为:龙城大道(通江路~青洋路)、青洋路(滆湖路~青龙西路)和长虹路(武夷路~青洋路),全线总长度27.5公里;其中环线方向长度21.8公里。
常州市高架道路期工程分为4.1标青洋路高架(跨新运河段)和4.2标青洋路高架(长虹路立交以南段)。4.1标高架桥自QYK6+775.000至QYK8+972.266,该段桥梁长2197.266m;4.2标桥梁工程范围里程桩号:QYK01+134.019~QYK02+519.90m(QY1﹟墩~QY34﹟墩),桥梁工程长1008.04m;4标高架桥总长度3.205公里,均为新建高架桥梁;其中包括老运河桥(为钢结构桥)和WX13、NS15、NX15、WS15、SX3、SS3六条匝道。
建设单位:常州市高架道路建设指挥部
设计单位:上海市城市建设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4.1标段)
常州市市政工程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4.2标段)
监理单位:常州市交通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上海第一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工 期: 计划开工日期:2009年6月19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0年9月20日
2.安全监理服务的依据
2.1业主和监理单位签订的施工监理合同;
2.2业主与第三方签订的合同文件;
2.3本工程的招标文件及经批准的设计文件(含联合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及说明等);
2.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5《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393号令);
2.6《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
2.7《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建质【2004】213号)2.8?《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2007]493号;
2.9?《 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建设部[2006]248号令)2.10 ?《 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2008]13号令);2.11?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2004]128号令) ;2.12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2.13?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2.14? 《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建质[2008]75号).
3. 安全监理服务目标3.1.?对施工单位施工行为的要求:3.1.1无重大伤亡事故(包括本单位职工,劳务协作队伍职工及民工)。3.1.2争创市级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工地。3.1.3争创市级文明工地。3.2.对施工单位职业安全健康方针及目标要求:3.2.1方针:提高安全意识,保护施工人员身体健康。3.2.2目标:无火灾事故、无重大交通事故、无社会伤害事故、杜绝重伤、死亡事故;控制轻伤事故。
4.安全监理工作范围
完成常州市高架道路二期工程,包括高架桥、道路及雨水管道及绿化、照明、交通设施等配套工程的现场安全监理工作。
5.安全监理工作内容
5.1招标阶段安全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5.1.1审查施工(投标)单位的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5.1.1.1协助建设单位编制、审核招标文件中相关安全生产的条款;
5.1.1.2协助建设单位对投标单位资格预审以及投标文件符合性的审核;
5.1.2协助建设单位拟定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协议书;
5.1.2.1明确建设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5.1.2.2明确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5.2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5.2.1安全监理的工作准备;
5.2.1.1组织监理人员开展安全教育,确定工作内容;
5.2.1.2编制安全监理方案及其实施细则;
5.2.2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5.2.3审查施工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