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上海精基实业有限公司财务费用报销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财务管理的工作,完善公司的报销程序及规定,合理控制公司经营费用,根据国家有关财务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对财务规章制度的要求,结合本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总则
1、 费用审批及报销流程。
各项费用开支,必须经财务审核后,由部门负责人签字报总经理批准,并按以下具体各项费用的报销流程办理:
未通过
2、 费用的报销期限。
2.1现金日常费用报销(用于零星购物或支付零星费用):每周四前由购买人交财务部门审核,每周四经总经理审批后办理报销手续,其余时间不予报销。
2.2差旅费报销:所有人员的差旅费报销必须填制统一的“差旅费使用清单”。公司员工出差回来后一周内报销。每次核销都必须附 “差旅费使用清单”以及“出差汇报表”。
3、市内交通费报销施行实报实销制,所有因公报销出租车费用的员工,必须注明往返地点及用车事由。
4、 原始凭证有效性的规定:
4.1经办人员在费用支出时,应取得真实合法的原始凭证。以下凭证视为合法凭证,准予报销:
4.1.1税务机关批准的带防伪水印底纹和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的税务发票;
4.1.2财政机关批准并统一监制的行政事业性收据;
4.1.3邮政、银行、铁路系统的各类带印戳的收据、支出证明单。
4.2要求填开个人名称或公司名称时一律填写“精基公司”,如果要求必须填写公司全称的,一律填写“浙江精基科技有限公司”(与汽车有关的费用,请勿填写汽车牌照)。
4.3经办人员取得合法凭证时,应按要求规范填写,内容完整,住宿发票填明起止日期及天数,否则不予报销(除特殊情况外)。
4.4经办人报销支出费用时,报销内容应符合报销凭证的使用范围及性质。
4.5公关费用报销必须由领导和责任人共同签字方可给予报销。
备注:出差人员所有报销以发票为依据,没有发票的不给予报销。(除特殊情况外)
5、本制度适用对象为公司总部人员。
二、各项费用的报销制度
1、 借款及审批制度
1.1公司员工因公出差借款,应据实认真填写借款单,由部门经理审签,总经理确认以后,报公司财务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由财务部门预支差旅费。借款清帐联在报销完毕后退还给借款人。
1.2借款人须在公务完毕后7个工作日内到财务部结清借款,前款不清后款不予办理借款手续。每年12月31日前,除12月下旬借支的款项外其余所有个人借支的备用金都必须结清归还,逾期不还的,一次或分次从工资中扣回。
2、 公司内部采购报销制度
2.1采取预付款方式的采购物资,由采购人员凭《采购合同》或供应商提供的报价单,填写《借款单》,经财务部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后办理预付款手续。
2.2 采购人员在报销时,需由主管部门经理审核,经手人将手续齐全的“报销单”及物资入库单交财务部审核并进行账务处理,冲销预付款项。
3、 员工出差费用报销制度
3.1本制度所指出差是指公司员工受公司主管负责人派遣在公司办事处以外的地区履行公务。出差员工根据本制度的规定享受相应标准的住宿补贴、伙食补贴;在公司区域办事处履行公务不享受住宿补贴。
3.2 公司各部门应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并考虑其完成任务的期限,确定合理出差日期,逾期出差应向上一级主管负责人报告。
3.3 公司员工出差应严格履行报批手续,并且必须填写“出差审批表”,未经批准不得自行出差,自行出差或因私出差所发生的旅差费均由其本人自行承担,公司不予报销。
3.4员工出差地点分为A类地区、B类地区、C类地区、D类地区 其中A类地区北京、深圳等经济特区;B类地区青岛等沿海繁华地区;C类地区天津、杭州、大连等省会城市;D类地区包括除ABC类以外的地区。
3.5员工出差乘坐交通工具时,公司总经理可以乘坐飞机、软卧;部门经理级别可以乘坐软卧、硬卧,如有特殊情况必须乘坐飞机时必须由总经理审批;一般员工出差可以乘坐硬卧、硬座,如必须乘坐飞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