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文件名称
药学服务管理制度
文件编号
XX/ZD/GSP/028
编制部门
XXX大药房
起草人
XXX
审 核 人
XXX
批 准 人
XXX
批准日期
2018.10.15
生效日期
2018.10.15
变更记录
版 本 号
第一版
1、目的:为提高药店服务水平,为顾客提供更好药咨询、指导合理用药等药学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新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3、适用范围:药店的药学服务。
4、责任:处方药调配员、执业药师、营业员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
5、内容:
(1)接受购药者的用药咨询,解答购药者疑问。
(2)可以为特定的患者建立药历和健康档案,跟踪用药信息,提供合理用药的指导,并严格保护其隐私。
(3)在营业区内开展药学保健知识和合理用药的宣传,公众宣传安全用药知识。
(4)解读医师处方或病历上医嘱,收集药品不良反应信息。
(5)向购药者正确介绍药品的性能、用途、使用剂量、使用方法、配伍禁忌、注意事项等内容,同类药品的不同特点,并提醒用药者注意用药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必要时提出去医院就诊的建议。
(6)主动了解购药者的病情、病史、用药情况、过敏史等,为其提供常见疾病的预防知识及用药指导。
(7)帮助购药者正确选购非处方药,告知购药者如何使用药品和避免不良反应的发生;作出安全、有效和经济的建议。
(8)不得借药学服务的名义推销药品。
(9)药学服务工作者必须加强自身的药学专业知识与技能的学习。定期参加药学继续教育,不断提升药学专业水平,为药学服务提供专业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