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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
中国信托行业研究报告(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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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标债权资产净值计量的方法思考
一、非标资产估值研究的背景
2018年4月27日,中国人民银行会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正
式发布了《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称“资管
新规”)。资管新规旨在拟定资管类业务的统一监管标准,最大限度地消除
资管业务的监管套利空间,完善资管行业发展环境。其中,新规要求金融
机构对资管产品实行净值化管理,及时反映基础资产的收益和风险,为增
强资管产品流动性、打破刚性兑付创造必要条件
目前,国内整个资管市场上除了公募基金和部分投资股债的私募基金
发行净值型产品外,包括银行理财、信托计划在内的绝大部分资管产品都
属于预期收益型,即按合同约定付息,产品到期还本,产品存续期不核
算、不公开净值。投资者通常对该类产品存在刚性兑付预期,部分金融机
构也在实操上默认刚性兑付的隐形条款,导致大量产品的信用风险在金融
体系内部累积,资管产品长期难以回归资产管理本质
资管产品净值化是指资管产品按照份额发行,并定期或不定期地披
露产品的单位份额净值。事实上,投资于债券、股票、开放式基金等标
准化资产的资管产品并不存在净值化的障碍,该类产品完全可比照公募
基金的管理办法,基于投资标的市场报价或第三方机构的评估价格计算
产品净值。当前,资管产品实行净值化管理的最大困难来源于投向非标
债权资产的产品。由于非标资产没有活跃的二级市场交易,不存在可参
照的市场价格,因此资产管理人无法基于投资标的市场价格计算资管产
品净值。尽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非标资产可以按照资产形成的成本和
预期的收益实现估值,但净值化管理需对金融资产的成本、收益和风险
进行综合判断,仅以成本和收益估算非标资产的价值很难做到真正的公
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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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信托行业研究报告(2018)
目前存量的资管产品中,存在大量底层资产为非标债权的产品,若非
标估值的公允性问题无法解决,资管产品的净值化管理也就无法实现。本
文根据资管新规的要求,并结合资管业务的实践,从会计核算和金融资产
定价等多个角度探讨非标债权资产的净值计量方法,拟为扫除资管产品净
值化管理的障碍提供初步构想,并为资管产品净值化管理的监管细则提供
建议
二、非标资产的定义与特征
(一)非标资产的定义
非标资产通常指非标准化债权资产,是在金融实践中对除了可在二级
市场交易的标准化债权资产之外的债权资产的统称,非严格意义上的金融
术语。近年来,随着金融创新的演化发展,非标资产的规模不断扩张,非
标的存在形式也不断变化和扩充,存量的非标资产对整个金融市场的稳定
性变得更加重要
官方对非标资产的定义源于原银监会2013年下发的“8号文”(《关
于规范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投资运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中首次对非标准
化债权资产有了明确的定义。根据“8号文”的定义,非标准化债权资产
是指“未在银行间市场及证券交易所市场交易的债权性资产,包括但不限
于信贷资产、信托贷款、委托债权、承兑汇票、信用证、应收账款、各类
受(收)益权、带回购条款的股权性融资等”
资管新规正式版对非标资产的定义也采用了排除法,并为具体认定标
准留有较大余地。根据定义,标准化债权类资产应当同时符合五个条件:
①等分化,可交易;②信息披露充分;③集中登记,独立托管;④公允定
价,流动性机制完善;⑤在银行间市场、证券交易所市场等经国务院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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