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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邦担保公司承接不良债权受让业务管理办法DOC_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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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6/4/27(发布于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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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描述
编码:XR03-HY-GY-Z503-B02
承接不良债权受让业务管理办法
版本号
V1.0
公司
山西盛邦担保有限公司
编码核准
核准日期
编写
编写日期
2015-01-25
审核
审核日期
审批
审批日期
目录
一、总则 3
1.1目的 3
1.2定义 3
1.3适用范围 3
二、不良债权的来源、类型、受让方式、准入条件 4
2.1不良债权的来源 4
2.2不良债权的类型 4
2.3不良债权的受让方式 4
2.4不良债权的准入条件 5
三、不良债权受让流程 6
3.1受理立项 6
3.2实地调查 6
3.3评审 7
3.4受让 7
3.5回购 8
四、不良债权受让业务需收集的资料 8
五、收费标准 9
六、附则 9
承接不良债权受让业务管理办法
一、总则
1.1目的
为规范山西盛邦担保有限公司开展不良债权受让业务,严格把关不良债权准入条件,全面调查不良债权信息,合理评估不良债权受让价格,谨慎评审不良债权清收可行性,防范不良债权无法收回,实现公司利润最大化,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2定义
不良债权:是指企业或自然人在从事生产、销售、租赁及资金拆借、担保活动的过程中,由于债务人经营状况出现不良、危机、破产,或债务人失踪、死亡,导致商品转移、货币借与或货币代偿后,资金无法正常收回、长时间不能收回或仅少量收回的呆账、死账等。
不良债权受让业务:是指盛邦公司针对集团公司内外部企业、自然人已形成或可能形成的不良债权进行调查、评估价格、购买债权的业务产品。
1.3适用范围
不良债权受让业务分为不良债权受理立项、不良债权调查、不良债权评审、不良债权受让和不良债权回购五个阶段。本办法适用于盛邦公司对外开展不良债权受让业务的各环节。
二、不良债权的来源、类型、受让方式、准入条件
2.1不良债权的来源
不良债权的来源有两种,分别为集团公司内部和集团公司外部。
1.集团内部不良债权包括:集团公司小贷不良债权、投资不良债权、物业租赁不良债权,集团子公司富邦担保不良担保债权,集团子公司鼎邦仓储质押商品损失不良债权等。
2.集团外部不良债权包括集团及子公司以外的企业或自然人的不良账款。
2.2不良债权的类型
不良债权的类型分为两种,分别为:货币借与形成的不良债权和生产贸易租赁等商业行为形成的不良债权。
1.货币借与形成的不良债权包括:银行、小贷公司、投资公司、典当行、担保公司等金融类机构资金出借或担保后形成的不良债权。
2.生产贸易租赁等商业行为形成的不良债权包括:生产、贸易等企业因产品销售形成的不良应收账款或因租赁动产、不动产形成的不良应收租金。
2.3不良债权的受让方式
不良债权的受让方式分为三种,分别为:有条件受让、附条件受让和无条件受让。
1.有条件受让是指:不良债权人将不良债权转让给盛邦公司,双方约定回购条件,不良债权回收后盛邦公司按照回款比例分次支付受让款。即,不良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