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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5月哈尔滨房地产市场月报18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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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7/9/25(发布于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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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描述
真观堂哈尔滨05月市场月报
【经济】
1.1 固定资产投资及房地产投资
固定资产投资同期增长50.3%
第一季度全市完成固定资产投资87.4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50%

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3.6亿
第一季度的投资额较去年同期又增加了0.6个亿的投资,同比增长18.7%

1.2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第一季度全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06.6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8.6%。增幅比上年同期降低了0.7个百分点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持续保持两位数的速度增长,表明哈尔滨居民生活在不断改善、消费意愿在逐年提升,这也正是一个城市有着良好的经济发展状况的表现

1.3 区域财政收入
1-2月,全市财政一般预算总收入共完成102.7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4.8%。增幅比上年同期增加25.4个百分点

【资讯】
2.1 国内市场资讯住建部与地方政府签住房保障工作责任书
住房城乡建设部19日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签订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责任书,要求确保完成工作任务

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姜伟新在此间举行的签字仪式上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决策部署,把落实责任书明确的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务列入政府重要的工作日程,加强对各市县的监督检查,切实落实资金、土地、税费政策,抓紧项目开工建设,保证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确保完成目标责任书确定的工作任务

据姜伟新介绍,保障性安居工程协调小组将适时对各地落实责任书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年底将组织验收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责任书的完成情况,纳入住房城乡建设部、监察部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保障工作的考核和问责内容

按照要求,全国共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580万套,改造农村危房120万户,均比去年有较大幅度增加

发改委澄清三年内不征房产税言论 称影响恶劣
就“发改委表态三年之内免谈房产税”得报道。国家发改委声明称:发改委产业研究所有关研究人员“三年之内免谈房产税”的讲话不代表发改委的立场,并表示相关报道“内容严重失实,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

5月17日,“新国十条”满月之际,一则关于国家发改委正在牵头相关部委出台一项更为严厉的房地产调控政策的消息,引发当日A股暴跌136点

此后有媒体援引发改委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司司长孔泾源话称,发改委在制订一项房地产规划,是“十二五”规划中一个常规规划,出台的时间在明年下半年。报道同时援引国家发改委产业研究所所长助理黄汉权的话:“三年之内免谈房产税。”
对此,发改委有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发改委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司司长孔泾源并没有就“房产税”发表任何言论,他本人也未接受这家媒体的采访

这位负责人表示,近期媒体关于“发改委楼市新政”的报道已经带来非常不好的影响,造成当日股市大跌,而真实的情况却是子虚乌有。这次“房产税”言论的报道经多家媒体转载后,也带来了恶劣影响,引发社会对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走向的疑问。因此对于此次“房产税”的报道,发改委十分重视,并做出上述明确表态,也必须要做出严正声明以防止影响扩大

房产税是否征收权力不在发改委
发改委负责人表示,按照程序即使政府表态要征收“房产税”,也不是说征就征,“一项新的税收要施行,首先必须要全国人大立法通过”。此外,关于财税政策和房产政策,牵头的一直是财政部、税务总局和住建部,即使要出台相关政策也是由这些部委主导拿出方案,发改委参与意见

为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切实解决城镇居民住房问题,4月14日,国务院“10号文”出台,明确提出“要发挥税收政策对住房消费和房地产收益的调节作用”,要求财政部、税务总局“加快研究制订引导个人合理住房消费和调节个人房产收益的税收政策”

抑制房产企业暴利 将从严执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国家税务总局26日公布了《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土地增值税清算过程中的若干计税问题。专家指出,在“新国十条”和各地细则均提及要加大土地增值税清算的情况下,通知的出台意味着土地增值税清算从严执行

通知指出,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已全额开具商品房销售发票的,要按照发票金额来确认收入;未开具发票或未全额开具发票的,以销售合同的售房金额及其他收益确认收入。若销售合同所载商品房面积与有关部门实际测量面积不一致,在清算前已发生补、退房款的,应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予以调整

为缩小开发商的避税空间,通知明确,开发企业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凡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允许据实扣除,但最高不能超过按商业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不能提供证明的,开发费用按“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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