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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一级物资供应商新增准入工作实施制度(53页).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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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描述
2010年度集团公司一级物资供应商
新增准入工作实施办法

随着集团公司集中采购管理的不断深入,现有供应商资源还不能完全满足集中采购工作的需要,为顺利、有效地推进集团公司集中采购工作,依照《集团公司物资供应商管理办法》,制定本实施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一、遵循的原则
本次供应商准入按照“公开自愿、竞争择优、总量控制、阳光公正”的原则开展工作。

1.公开自愿。供应商新增准入要建立在供应商自愿的基础上,准入政策要公开、程序要明确、操作要透明。

2.竞争择优。供应商新增准入要通过资格预审、采取竞争性比选评审等程序。择优选取排名靠前的适量供应商加入集团公司供应商网络。

3.总量控制。根据未来三年需求,按照满足需求,少量优秀原则,确定各物料品种供应商库内储备的上下限数量。上限作为发展最高控制线,下限作为确保集中采购有效竞争的最低保障线。对供应商数量已较多的物料品种,本次新增准入供应商应控制在库内该类供应商数量的10%以内。

4.阳光公正。供应商新增准入过程实行民主举荐、专业决策、规范操作、阳光透明,确保资格预审、评审等环节公平公正。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集团公司组织成立一级采购物资供应商评审委员会和专业工作组。具体构成与职责如下:
评审委员会
1.人员构成与组建方式
评审委员会由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部(以下简称“总部物采部)、法律事务部、安全环保部、质量管理与节能部、科技管理部、勘探与生产分公司、炼油与化工分公司、销售分公司、天然气与管道分公司、工程技术分公司、工程建设分公司、装备制造分公司、中国石油海外勘探开发公司、准入品种的专业工作组组长单位等单位(部门)相关技术和商务专家组成。具体组建由总部物采部牵头,总部物采部将《关于组建集团公司一级物资供应商管理评审委员会的函》(附件1)的形式发函至上述单位(部门),各单位(部门)以《一级物资供应商管理评审委员会委员情况表》(附件2)方式推荐专家(推荐专家至少为副总师及以上人员),并加盖本单位(部门)公章后报到总部物采部。

2.职责
评审委员会作为一级物资供应商准入的决策与监督机构,负责审核集团公司一级物资供应商新增准入工作实施办法、供应商新增准入终审。总部物采部负责供应商新增准入相关评审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

专业工作组
1.人员构成与组建方式
专业工作组以现有集中采购各授权管理小组(授权组长单位和成员单位)为基础,考虑料性特点做适当优化调整,充实质量、技术等相关业务人员组成。各专业工作组任务分配详见《一级采购物资供应商管理专业工作组任务分配明细表》(附件3)。专业工作组人数最少不低于授权小组成员构成数量。授权组长单位应指派一名主管供应商管理的处长或副处长作为专业工作组组长,同时选派相关岗位人员参加,其人数约占专业工作组总人数的1/4左右,成员单位各派1名人员。组长与成员单位选派人员应考虑质量、技术等相关业务人员的合理配比。监察人员由组长单位另行派出,不占其派出名额。专业工作组的参与人员原则上应有别于现有集中采购授权小组采购人员,逐步形成供应商寻源团队与采购团队有效分离、互相促进的工作机制。具体组建由授权组长单位牵头,授权组长单位将《关于组建一级物资供应商管理XX专业工作组的函》(附件4)发到各相关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以《专业工作组构成情况简表》(附件5)的形式向授权组长单位上报专业工作组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