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原始凭证原始凭证的名称、金额、填制日期、填制单位名称或填制人姓名、接收单位名称、经济业务的内容、数量是否正确。
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是否盖有填制单位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制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自制原始凭证是否有相关负责人或经办人员签字或盖章。
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如丢失,应获取原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始凭证号码、金额、经济业务等内容,严禁使用外单位提供的白条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