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成都市成华区惠民服务中心大楼
土壤氡浓度
检
测
合
同
四川省科源工程技术测试中心
二O一二年四月
甲方:成都市成华区统一建设办公室
乙方:四川省科源工程技术测试中心
根据国家和省、市建设工程相关法规、技术标准的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发布的GB50325-2010《民用建筑工程室内污染物控制规范》和本工程实际,经甲乙双方协商,双方就成都市成华区惠民服务中心大楼土壤氡浓度检测达成下列协议:
1、项目名称:成都市成华区惠民服务中心大楼土壤氡浓度检测
2、委托检测内容:按甲方要求检测内容如下: 对成都市成华区惠民服务中心大楼进行土壤氡浓度检测。
3、依据标准:按现行国家标准GB50325-2010《民用建筑工程室内污染物控制规范》进行检测。
4、进场时间:乙方于2012 年 月 日开始进场作业(具体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5、费用结算与支付:该工程预计布设土氡检测点位约125点,检测单价80元/点,总检测费用为1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
乙方提交正式检测报告后,甲方在十日内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全部检测费用。
6、甲、乙双方职责:
甲方职责:
1)为乙方进场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和便利,如提供场地平面图、建筑物布置、工程地质情况等相关工程资料。
2)按协议约定及时支付乙方检测费用。
3)甲方不以任何理由和条件影响乙方对该工程结果的独立检测和结果判定。
乙方职责:
1)进、出场费用、检测人员食宿由乙方自行负责。
2)乙方在资质范围内开展检测作业,对检测结果的真实性和代表性负责。
3)乙方作业时应遵守甲方施工现场的有关管理规定,文明作业。
4)因乙方原因引起的返工由乙方负责,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7、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成华区统一建设办公室 乙方:四川省科源工程技术测试中心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乙方账户信息:
户名:四川省科源工程技术测试中心
账 号:51001426240059158158
开户行:建行成都黄田坝支行
二O一二年四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