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漕河泾老街旧区改造项目商业配套设施定位咨询合同书(doc).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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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供者
资料大小:11KB(压缩后)
文档格式:DOC
资料语言:中文版/英文版/日文版
解压密码:m448
更新时间:2016/7/11(发布于内蒙古)

类型:积分资料
积分:12分 (VIP无积分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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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描述
上海汇成房产经营公司

上海尚道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

漕河泾老街旧区改造项目
商业配套设施定位

咨询合同书

上海,二零零三年八月
甲方:汇成房产经营公司
住所:
法人代表:

乙方:上海尚道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住所:上海市南京西路1266号恒隆广场3301室
办公住所:上海市铜仁路258号九安广场银座11A
法定代表人:夏柳伟

甲乙双方均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合法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双方经过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进行 “漕河泾老街旧区改造项目商业配套设施定位”咨询项目。为资信守,双方签订以下条款:

项目内容
联合上海商业经济研究中心,通过对基础设施、消费者、供应商、现有商业网点的调查,分析本地块可行的商业设施定位。包括两百份市场调查问卷.

项目费用
项目费用分为项目本身费用和附加费用两部分,本项目的合计费用为人民币捌万元整。

该报价对将来的合作或者与任何第三方的合作不具有参照作用。

考虑到整个项目的收费和尚道的前期投入情况,付款方式为甲方将在项目合同签定之后即向尚道管理付款50%,结束之后三个工作日内付款30%,乙方在收到付款之后需向甲方开具正式发票。

乙方公司帐号为:
上海尚道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044337-05160002046
中国银行上海市南京西路第三支行

项目期限
项目期限为2003年 8 月 08 日至2003年 8 月 15 日。

双方权利
甲方
有在项目启动前确认项目的内容和要求的权利。

有及时了解项目进展状况的权利。

有随时向乙方了解工作进程的权利,并可对乙方的工作随时进行监督。

有拥有项目中间报告和最终报告及附属文件所有权的权利,可以自由使用。

乙方
在不损害甲方利益的前提下,对于甲方已确认的工作内容,乙方有独立执行的权利。

有依据合同规定取得咨询费用的权利。

双方义务
甲方
在能力范围内有随时提供必要的信息和资料以及必要的人员配合与支持的义务,但不是专职全日制的参与。

有依据合同向乙方支付咨询费用的义务。

有对合同全部内容,尤其是价格保密的义务。

乙方
有依据合同的项目建议书开展项目工作的义务。

有提供符合合同和建议书要求的项目报告及事先要求的资料的义务。

有责任随时接受甲方的工作监督。

当合同结束后,有对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含复印件)完整归还的义务。

有对甲方提供的信息资料和本次报告永久保密的义务。

在甲方实施报告内容起始后的三个月内,乙方有对报告内容进行口头解释、讨论反馈、指导实施的义务,这种指导必须是经过双方认可的。

在半年内,不得为甲方的竞争者提供类似的服务。

违约责任
按照乙方行业规范,如出现下述情况之一属于乙方违约:
项目未按项目建议书内容完成规定的任务,且未能及时改正。

乙方或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规定的保密义务。

乙方单方未经许可解除合同。

乙方的工作人员在工作程序和项目方法上的疏忽而导致甲方的损失。

如果乙方违约
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乙方应退还从甲方获得的一切信息资料,并对尚未支付的全部款项不再支付。

甲方从乙方获得的一切信息资料不予退还。

如属下述情况之一,属于甲方违约:
甲方不支付合同规定价款。

甲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的保密义务。

甲方单方面非法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