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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产品有害物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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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保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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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B/0
A/0文件编号
标题
产品有害物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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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目的:
1.1识别客技术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对有害物质的规定,确保本公司提供产品符合急速标准和法规的要求。
1.2确保提供给客户产品或制造该产品时所用材料的材质,达到有害物质限值要求以内,并采取适当方法管理有害物质。
1.3向本公司员工及供应商教育训练及宣导该技术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范围: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生产产品及外购产品的有害物质的识别和控制管理
3.权责:
3.1市场部负责了解并传递客户提出的有关有害物质要求至内部各关单位。
3.2管理者代表组织相关部门按要求识别有害物质,更新供应商品质协议(包括有害物质ROHS管理内容)。
3.3工厂和质保部对识别的有害物质的使用和污染防范情况进行管理和控制。
3.4各部门按照管理者代表的要求对产品制造、检验、储存等过程中的有害物质金鹰预防控制管理。
3.5 ROHS不合格产品经总经理确认批准后方可报废。
3.6公司所有废弃物由行政部负责处理。
4.定义:
4.1限用有害物质:会对地球环境及人体产生显著影响且由法律法规、客户规定的物质。
4.2含有:指无论是否有意,所有在产品的材质,设备或使用的用量添加、填充、混入或粘附的物质,包括在加工过程中无意混入或粘附于产品中的物质。
4.3客户有害物质外来文件:指该产品直接客户及终端客户对有害物质管控要求,包含客户有害物质项目管控
清单。
4.4 RoHS:在电子电器产品中限制某些有害物质的使用
4.5 ROHS管控材料:生产原材料、外购件及辅助材料;凡用到产品上的化学品、油、溶液等。
5.程序:
5.1新供应商ROHS有害物质管控
5.1.1市场部接到新供应商开发通知时,先对新供应商进行基本调查,调查内容包含:QSA、QPA、ROHS
5.1.2基本调查合格市场部、项目部、质保部、生产计划人员、行政人员,综合对供应商进行QSA、QPA、ROHS稽核,稽核合格供应商由采购列入合格供应商清单。详情见供应商管理程序。
5.2供应商新产品初次试做送样时,应向本公司提供以下数据和资料:
5.2.1材质证明
5.2.2化学品物质需提供安全质量表(MSDS)
5.2.3 ICP测试报告(SGS或Intertek等出具的测试报告,测试报告中项目必须含有符合以下“ROHS管控标准”)
5.2.4 供应商品质一些(附带客户有害物质外来文件)。
5.3新产品初次试做送样,项目部确认有害物质测试是否符合,厂内ROHS有害物质管控及客户有害物质外来文件要求,符合进行新品验证。不符合要求厂商改善重新测试不符合项目,直到符合后才可进行新品验证。
5.4进料、生产、出货ROHS管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