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员工工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共同营造整洁有序的办公环境,提高办公区域的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行政综合部作为办公区域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工位的使用分配及日常管理。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办公工位的管理。
第二章 工位的范围
第三条 员工工位的范围:指员工在办公区内所使用的办公室、办公桌的桌面、桌下、屏风及临近和特定使用的区域。
第三章 工位配备原则
第四条 公司级领导配备独立办公室。
第五条 部门经理原则上配备独立办公室。
第六条 部门副经理在办公区配备专用工位。
第七条 基层员工在办公区配备普通工位,原则上一名员工一个工位。
第八条 临时空出的工位和房间由行政综合部统一进行分配,任何部门及个人不得擅自调整或占用空置办公区域。
第四章 工位的调配
第九条 新员工入职,应在员工所属部门办公区域内安排工位。如果所属区域没有空闲工位,需向行政综合部提出申请,统一协调解决。
第十条 员工新申请或需要调整工位时,需向行政综合部提交《工位申请表》,由行政综合部统一进行安排。
一、普通员工申请,经使用部门、人事部、行政综合部签字即可。
二、部门经理(含副)以上员工申请工位,或需要使用其他办公区域,需行政总监、总经理审批。
第十一条 由于办公条件所限,新调整职位的人员工位安排,将根据办公环境实际情况进行处理,无对应级别房间、工位可用时,暂不做调整,待办公室或工位空出后再作调整。
第十二条 公司进行组织结构调整,人员有较大规模变动时,由行政综合部根据各部门调整后人员的实际情况,进行办公区域的统一调整,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擅自进行调整。
第十三条 员工离职后,空闲工位由行政综合部统一管理,原则上留作部门备用,但公司有其他需要时,由行政综合部负责调整安排,部门需服从公司统一安排。
第十四条 员工工位的桌、椅、文件柜等物品为配套使用物品,不得擅自调换或挪作他用。
第五章 工位的日常管理
第十五条 员工工位的桌、椅、凳的管理
一、办公椅、凳靠背上不许放置或悬挂物品。
二、人离开后办公椅、凳不得超出隔栏外。
三、下班时应将办公椅、凳归位,要求椅、凳面在办公桌下,靠背靠近办公桌边。
四、办公桌上、下不得长时间放置与工作无关的物品。工位桌下只允许摆放电脑主机跟垃圾桶。
五、物品应整齐靠边放置,放置的位置不得造成工作不便。
六、每天下班前应整理办公桌上、下的物品,将与工作无关的物品清理出去。
七、每周应清理办公桌上、下的物品一次,将近期不用的物品收藏起来。
第十六条 文件、文件夹及文件柜的管理
一、文件和文件夹的管理要求:
1、文件应分类放进文件夹内(装订成册的文件除外)。
2、文件夹背脊上应有标识,标明里面文件的类别。
3、同一个办公桌上同大小的文件夹标识要求字体统一,标识位置统一,标识字的第一个字到最后一个字间的距离统一。
4、每天下班前应将当天使用的文件放入文件夹内。
5、每周应清理文件夹一次,将不需要保存的文件清理掉,将需要保存的分类整理到文件夹内。
二、文件柜的管理要求:
1、文件柜应放置在办公桌下靠过道的一边。
2、文件柜里的物品应分类整齐放置。
3、每周应清理文件柜一次,将长期不用的物品收藏起来。
4、文件柜不得随意更换,钥匙保管好。
第十七条 文件保密及废弃文件的管理
一、员工离开工位或公司时,工位开放区域上不能留有重要工作文件、涉密文件,同时应注销或关闭电脑,以防公司重要信息遗失泄露。
二、有独立办公室的员工,离开办公室或公司时需关闭设备电源、关窗、锁门。
三、有用文件分类整理,归入文件夹、档案盒,文件柜;过期作废的文件,应根据机密程度定期清理,可用作二次用纸,或予以粉碎处理。
第十八条 工位上物品摆放管理
一、办公桌上物品放置管理要求:
1、办公桌上所有物品都必须分门别类、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