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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开发投资公司经营计划管理暂行办法(doc).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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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描述
国家开发投资公司经营计划管理暂行办法

各部门、子公司: 现将《国家开发投资公司经营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附:《国家开发投资公司经营计划管理暂行办法》 二○○一年十一月五日 国家开发投资公司经营计划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完善经营计划管理体系,把公司经营工作纳入健康、有序发展的轨道,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经营计划是以公司战略为指导,以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为最高原则,对公司年度经营活动的总体安排,是对公司战略目标的具体细化。经营计划管理是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主线,一切管理活动和经营行为均应围绕经营计划展开。 第三条 经营计划一经确定,除非制订计划的标准和依据发生重大变化,原则上不得调整。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部及全资子公司。公司控股企业参照执行。 第二章 经营计划管理体系 第五条 经营计划管理体系是由经营计划指标、财务预算、经营目标管理、计划指标和预算执行监控、经营成果考核共同组成的完整体系。 第六条 经营计划指标包括损益指标、长期投资指标、退出指标、现金流量指标、资产负债指标和净资产收益率指标以及根据公司业务不同确定的特别指标。其中损益指标、现金流量指标、退出指标和收益率指标是最重要的指标。根据各经营单位在公司战略中的地位、任务,指标侧重点有所不同,优质资产公司侧重于净资产收益率指标,资产管理公司侧重于退出指标和现金流量指标。 第七条 财务预算是公司经营计划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财务预算是对经营计划指标的细化。财务预算的编制和批复应当与经营计划指标的编制和下达相互衔接、同步进行,根据经营计划确定的原则和年度经营目标,决定财务预算的原则,并根据经营活动的需要配置资源,提出并落实各项预算的具体要求。财务预算每年度由公司总部批复下达,实现经营计划指标的预算控制。 第八条 经营目标管理是经营计划管理的手段。通过签订经营责任书的法律形式,将年度经营计划指标、管理工作要求和经营管理责任落实到经营单位责任人。经营责任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1、经营基础; 2、经营方针; 3、年度经营计划指标; 4、主要经营活动安排; 5、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 6、考核与奖惩规定。 第九条 经营计划指标和财务预算的执行监控包括每月计划指标变动情况、季度经营活动分析和财务状况分析、年度执行情况总结和重大经营活动事项专题报告等内容。 第十条 经营成果考核是在总结年度经营计划指标和财务预算执行情况的基础上,对经营单位全年的经营活动效果进行的全方位考察评价。评价考核的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关于经营成果考核的统一规定。 第三章 经营计划程序 第十一条 年度经营计划应于上年度十月由公司总部确定原则,提出要求,由经营部牵头、会同财会部统一部署各经营单位编制经营计划草案。 第十二条 各经营单位根据公司总部的统一安排,严格按要求编制年度经营计划,同时预测上年计划执行情况和经营成果,提出对计划年度经营形势的基本判断。经营计划草案应于上年度十二月中旬提交公司总部。 第十三条 公司总部对各经营单位提交的经营计划草案进行初步审核,汇总提出计划年度的各项经营计划指标和财务预算,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或公司领导审批。 第十四条 根据公司统一确定的经营目标,公司总部对各经营单位的主要经营计划指标和财务预算进行相应的调整,各经营单位据此修改经营计划指标和财务预算,于计划年度三月初提交修正方案。 第十五条 公司总部依据各经营单位的经营计划修正案,汇总编制全公司系统的经营计划,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批准后,于计划年度三月底,与各经营单位签定经营管理目标责任书;并于四月底前批复下达各经营单位财务预算。 第十六条 各经营单位应认真执行年度经营计划,努力实现经营目标。公司通过经营计划管理体系,对年度经营计划指标和财务预算的执行过程和结果实行监控。公司总部对各经营单位的月度经营指标特别是财务指标进行监测,按月分析各单位的指标变化,掌握变动趋势,预测经营形势。各经营单位也要对所属投资企业特别是重点企业进行同样的监控。 公司建立季度经营活动分析和财务状况分析制度。按照公司的统一部署,各经营单位应于每季度终了,对截止该季度末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作全面分析,向公司总部提交分析报告(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总部经营部和财会部在汇总各经营单位报告的基础上,向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提交公司系统的经营活动分析和财务状况分析报告,全面反映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第十七条 计划执行过程中,如遇制订计划的依据和标准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实际与计划产生严重偏差时,各经营单位可以提出调整计划的申请,总部经营部会同财会部核实情况后,向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提出调整计划的建议,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批准后对经营计划指标和财务预算进行调整;发现计划与实际偏差较大时,总部经营部商财会部也可主动提出计划调整方案,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批准后,对经营计划指标和财务预算进行调整。 第十八条 公司总部于计划年度终了,对各经营单位的经营计划指标和财务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考核。经营计划执行结果考核是年度经营成果考核的重要依据。具体办法参照公司关于经营成果考核的统一规定执行。 第四章 经营计划编制规范 第十九条 经营计划的编制,应按照一致性、全面性和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经营计划的主要内容包括: 1、上年度经营计划执行情况总结; 2、计划年度经营形势分析预测; 3、计划年度经营目标和实现目标的主要措施; 4、经营计划指标编制说明; 5、财务预算编制说明。 详细内容和具体要求在年度计划编制通知中明确。 第二十条 经营计划表格包括各经营单位的计划指标汇总表、财务预算表、长期投资计划表、退出计划表。 第二十一条 列入年度长期投资计划的投资项目,既包括在建项目,又包括已履行审批程序、可行性研究报告已获公司批复的新开发项目,上述两类项目的投资计划列入年初经营计划并在经营责任书中明确。其他符合公司战略和发展规划的项目,可以列入计划草案上报,正式计划以年度当中下达的投资计划为准。 第二十二条 年度退出计划原则上要与三年滚动退出规划保持一致。如有变化,可酌情调整,但需要有详细的编制说明。 第二十三条 经营计划指标中的损益指标、现金流量指标、资产负债指标和核心财务指标要与财务预算中相应的利润预算、现金流量预算、资产负债预算保持一致。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公司总部经营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附:经营计划编制报表(表一至表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