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人力资源管理程序
1 目的
对承担质量管理体系职责的人员确定相应岗位的能力要求,并进行适用的培训或其他措施,以获得确定的能力。
2 范围
适用于承担质量管理体系规定职责的所有人员,包括临时雇用人员,必要时还包括供方的人员。
3 职责
3.1 办公室
负责编制各部门负责人的《各级管理者任职要求》;
负责公司《年度培训计划》或其他措施计划的制定及组织实施;
负责组织对培训或其他措施效果进行评价。
3.2 各部门
编制本部门员工的《岗位工作人员任职要求》;
负责组织部门员工的岗位技能培训。
3.3 最高管理者(总经理)
负责批准公司年度培训或其他措施计划,批准《各级管理者任职要求》和《岗位工
作人员任职要求》。
4 程序
4.1 人力资源总要求
4.1.1 根据质量管理体系各工作岗位、质量活动及规定的职责,基于员工的受教育程度、接受的培训、工作技能和工作经验等方面评定从事影响产品要求符合性的人员的能力,选择、评价和配备能够胜任的技术、管理、操作和检验人员从事各项工作。
4.1.2 各级管理者岗位任职人员应至少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具备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在本岗位工作二年及以上;
受过相关的职业培训,并取得相应的结业证书;
具备三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4.1.3 《各级管理者任职要求》和《岗位工作人员任职要求》经审批后,作为办公室选择、招聘、安排和评价人员的主要依据。
4.2能力、培训和意识
4.2.1基本要求
根据公司人力资源配备的实际需求,采用培训和其它措施提高员工知识和技能,增强员工的质量意识和顾客意识,激发质量责任感,满足产品质量控制要求。针对从事影响产品要求符合性工作的人员,办公室应会同质管部门:
a)确定从事影响产品要求符合性工作的人员所需的能力要求:
——担任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应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及担任同等级别工作经验和经历、工作业绩突出、坚持原则、实事求是的反映生产经营成果;
——专业技术和技术管理人员:应具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本岗位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及相应的工作经验和能力;
——技术工人(焊工、喷漆工、检验工、保管员以及其它技术岗位操作人员):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本岗位技术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持有国家劳动部门或本公司经过考核、鉴定而颁发的上岗证,思想素质好,工作积极上进;
b)每年办公室组织对从事影响产品要求符合性工作人员的能力进行一次评定,依据评定结果,确定对人员进行培训或采取适用的其他方式,使其获得所在岗位必须具备的能力要求;
c)可通过对实际操作技能或工作能力及效果的考察等方式,检查培训或其它措施的效果,是否达到了培训计划或其它措施所策划的目标,评价所采取措施的有效性;
d)应加强质量意识的教育,使公司的每一名员工都意识到自己的工作对质量管理体系的重要性,以及如何为实现自己工作的质量目标做贡献;
e)应保存每位员工的教育、培训、岗位资格认可和经验的适当的记录;
f)对各级管理者以及对产品质量有影响的人员应按规定时间间隔进行有关质量管理知识和岗位技能的培训、考核,并按规定要求持证上岗。
4.2.2 人员培训的实施
a)培训对象:包括法律、法规要求培训的和公司质量管理需要培训的人员;
b)培训内容:
——对各级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进行质量管理知识及其深化教育的培训;
——对检测人员进行质量检验的基本知识及检测操作控制有关知识的培训;
——对生产人员进行质量意识、质量管理及本岗位的操作基本技能知识的培训;
——对新员工进行公司基础教育(包括公司简介、员工纪律、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质量、安全和环保意识、相关法律法规、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基础知识等)、部门基础教育(学习本部门工作文件的主要内容)培训;
——特殊工种岗位人员按相关规定要求,进行特殊上岗培训。
c)实施方法
——对需要培训的人员,各部门可向办公室提出培训申请;
——办公室根据公司需要和各部门申请,每年初制定“年度培训计划”,经总经理或授权人批准后实施;
——对特殊工种的员工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由办公室统一外委取证培训;
——尚未列入“年度培训计划”又需培训的,由需求部门提出申请,经总经理或授权人批准后由办公室组织实施;
d)培训方式
——集中内部培训:由相关职能部门领导或聘请专业老师、专家授课;
——外委培训:外委培训由办公室选择培训单位,报总经理或授权人批准后实施;
e)培训记录和评价
——公司内部培训由办公室作好培训项目、内容、时间、参加人员、培训效果(有效性)的评价等培训记录;
——外委培训的人员应取得相应证书或证明,交办公室登记备案并作好记录;
——通过内审、管理评审、征询顾客对产品的意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