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产品的监视和测量程序
1 目的
对产品质量特性进行监视和测量,以验证产品要求得到满足,确保产品的符合性。
2 范围
适用于对生产所用原材料、元器件、标准件、外包件及生产过程产品和成品进行监视和测量。
3 职责
3.1 质管部负责对产品的监视和测量。
3.2 技术部负责编制产品监视和测量技术文件(产品接收或放行准则)。
3.3产品检验印章由质管部门统一设计、请制、发放和管理。
3.4办公室负责对检验员能力培训和资格评定,经评定合格者发放岗位操作证。
4 程序
4.1 产品监视和测量文件
.4.1.1 技术部按职责和权限编制或选用确定产品质量特性的技术文件和相关的技术标准,并执行《文件控制程序》的规定。
4.1.2 产品监视和测量文件的基本内容
a)产品的质量特性要求;
b)产品监视和测量的时机(阶段);
c)产品监视和测量的项目、技术要求;
d)产品监视和测量的方法、规则;
e)产品监视和测量对检测器具、设备、环境的要求;
f)产品监视和测量对记录和报告的要求。
4.2 采购/外包产品的监视和测量
4.2.1采购/外包产品的监视和测量文件:
a)产品入厂验收规范;
b)原材料、元器件、标准件相关的技术标准;
c)外购部件总成验收规范;
d)外包产品的设计文件(图样)和工艺文件;
e)技术协议书等其他文件。
4.2.2 采购/外包产品监视和测量的实施
a)产品入厂后,采购/外委人员核对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外观质量、质量证明文件等,确认无误后提交检验和试验;
b)检验员依据4.2.1条提示的适宜文件进行验证、检验、检测和必要的试验;
c)合格产品由检验人员填写质量证明单,执行入库程序;不合格产品在检验记录上记录不合格事项并签署,提请不合格品授权审理人员按规定审理;
d)电子元器件应按相关标准和规定要求筛选,严格入厂复验、检测,确认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3 过程产品的监视和测量
4.3.1 过程产品监视和测量文件
a)产品零(部)件设计图样;
b)产品加工、装配、试验工艺规程;
c)特定产品的质量卷宗、工艺过程卡片;
d)按需要编制的其他过程产品监视和测量文件。
4.3.2 过程产品监视和测量的实施
a)批量(同产品3件及以上)加工的产品,执行首件检验,即按产品设计图样、工艺规程等规定和要求,由操作者自检、检验员专检,记录实测结果并签署,首件检验的产品作出标识,检验结果为合格其余产品继续加工,否则分析原因,采取措施直至首件检验合格;全批加工后经确认合格,首件检验标识可消除;
b)检验员对生产过程的受控条件(设计图样、工艺文件、加工设备、专用工装、检测器具、在用原材料、零配件、操作者技能、作业环境等)负有监督责任,发现异常应及时向责任人员提出整改要求,拒不整改时,应提出警告直至拒绝验收产品;
c)操作者对在加工产品随时进行监视和测量,检验员应适时巡检或抽检,填写“巡检记录”,签署并注明日期和检查时间;
d)特定产品加工、装配、调试过程中,完成一工序后,依据工艺规程由操作者自检、检验员专检,填写相应的检验和试验记录及生产记录并签署;
e)由检验员确定所要求的检验和试验已完成、形成的记录和报告签署完整、对判定的不合格品已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审理处置完后,产品方可转入下工序。
4.4 成品的监视和测量
4.4.1成品的监视和测量文件
a)产品零件、部(组)件设计图样;
b)分系统部(组)件技术条件;
c)产品加工、装配、试验工艺规程;
d)按需要编制的其他监视和测量文件。
4.4.2 成品监视和测量的实施
4.4.2.1 成品监视和测量实施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a)特定产品的工艺规程所要求的全部加工工序已完成,且产品数量与周转卡片填写的数量相符;
b)可提供完整齐全的质量记录、生产过程记录,且各工序经检验合格;
c)生产过程发现的与产品符合性相关的技术、质量问题已经有效解决;
d)成品监视和测量依据的文件齐全、有效;
e)成品监视和测量所用的检测设备、计量器具、样板、仪器、仪表等,均检定合格,并在检定有效期内使用,其测量精度满足测量要求;
f)成品已清洗干净,检测环境满足测量要求。
4.4.2.2 成品监视和测量的实施
a)操作者应认真清理(洗)待检成品,清点数量,检查表面状态,确认符合要求后提交检验;
b)检验员依据产品技术条件、设计图样、工艺规程(成品检验图表)等文件的要求,实施成品的检验、检测和试验,记录检验(检测、试验)结果,做出符合性判断并签章;
c)检验或试验结论合格的成品,检验员开具“质量证明单”或“合格证”等质量证明文件,履行入库手续;
d)检验或试验结论不合格的成品,记录不合格事实,报告授权的不合格品审理人员,按“不合格品审理程序”处置,检验员负责跟踪处置结果,并进行再验证,直至不合格品审理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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