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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一)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
《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水污染防治规划(2001—2010年)》
《重庆市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基本思路》
《涪陵区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
《涪陵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基本思路》
《涪陵区环境保护“十五”计划》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环境保护基本国策,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坚持以人为本,遵循自然规律和社会经济规律,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正确处理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依靠科技进步,积极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根本转变,坚持在发展中解决环境问题,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倡导生态文明,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努力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的水,呼吸清洁的空气,在良好的环境中生产生活。
(三)基本原则
1.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坚持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科学规划,清洁发展,从源头防治污染和生态破坏,综合运用法律的、经济的、技术的和行政的手段解决环境问题。
2.不欠新账,多还旧账。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所有新建项目必须严格执行环评和“三同时”制度,防治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建设同步,努力做到以新带老,增产不增污、增产减污;积极解决历史遗留的环境问题。
3.谁开发谁保护,谁污染谁治理。资源开发利用要与生态保护相协调,污染治理要与开发利用相结合。坚持资源有偿使用、污染者付费的原则,促进保护资源和环境,实现环境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4.创新机制,强化监管。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环保投入机制和污染治理设施市场化运营机制,加强环境执法,健全统一、协调、高效的环境管理体制,实现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双赢”。
5.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因地制宜,分阶段解决制约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以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着力改善重点区域的环境质量。
6.典型示范,带动全面。以开展环境保护的先进模范创建工作为载体,既要立足当前实际,又要充分考虑发展的需要,引导全社会参与环境保护,使规划具有可操作性和一定的超前性。
二、环境保护“十五”计划实施情况
(一)“十五”环保工作进展
“十五”期间(2001~2005年),随着环保“十五”计划的系列重大工程项目推动实施,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环境质量没有因经济快速增长而恶化,总体保持稳定,局部有所改善。到2005年,涪陵区除酸雨频率、区域环境噪声、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目标和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不能完全实现外,长江、乌江干流地表水环境质量、饮用水源水质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均能实现“十五”目标。
1.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
(1)大气环境质量
“十五”期间,大气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与“九五”末比较,2005年城区空气污染指数为74,空气综合污染指数降低33,满足二级质量标准周数的比例达到96%(“九五”末城区空气质量只能满足三级质量标准)。空气中二氧化硫和二氧化氮年均值分别为0.077mg/m3、0.035mg/m3,分别下降58.8和16.7个百分点;总悬浮颗粒物年平均值为0.182mg/m3,下降20.2个百分点;可吸收颗粒物年均值为0.094mg/m3。除二氧化氮未超标外,二氧化硫和可吸收颗粒物日均值超过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5%和6.3%。城区全年酸雨频率为42.42%。从指标数据看,虽然城区环境空气大部分指标均比“十五”初期有好转,但污染物的浓度还相对较高,与“十五”目标相比,城区大气质量不能全部实现计划目标,其中酸雨频率超过计划目标24.52个百分点。
(2)水环境质量
从我区江河水质情况看,涪陵地表水水质以有机污染为主,由2005年水质监测结果知道,长江、乌江涪陵段各断面,次级河流梨香溪断面在各水期粪大肠菌群全年100%超标,其余监测指标均符合三类水质水域标准,对于长、乌江各断面、各水期粪大肠菌群是首要污染物,目前粪大肠菌群污染十分严重,超过Ⅴ类水域标准。
从饮用水源水质情况看,涪陵城区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