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认 可 说 明 编号:CNAS-EC-041:2014 第 1页共 7页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机构依据新版专项技术 规范实施认证的认可转换说明 1 目的和适用范围 1.1为确保新版食品安全管理体系(FSMS)专项技术规范的有效实施,落实国家认 监委(CNCA)2014年第20号公告《国家认监委关于更新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专 项技术规范目录的公告》的相关要求,特制定本说明。 1.2本文件适用于已获得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的认证机构实 施食品安全管理体系(FSMS)认证由依据“旧版专项技术规范”向依据“新版专项 技术规范”的转换;本文件同时适用于“新版专项技术规范”实施后已获认可的FSMS 认证机构依据“新版专项技术规范”扩大认可业务范围的情况。 注1:“旧版专项技术规范”指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实施规则(CNCA-N-007:2010) 确定的专项技术规范;“新版专项技术规范”指《国家认监委关于更新食品安全管理 体系认证专项技术规范目录的公告》(CNCA 2014年第20号公告)确定的专项技术 规范。 注2:新旧版专项技术规范对照表见附表。 2 转换期 CNAS对认证机构依据“新版专项技术规范”开展FSMS认证的认可转换期为自 本文件发布之日起至2014年10月31日。2014年11月1日起,依据为“旧版专项技术 规范”的认可证书或证书附件将失效。 3 转换的工作安排与要求 3.1认可转换的方式 3.1.1已获CNAS认可的FSMS认证机构,应识别新旧版专项技术规范的差异、制定 并组织实施认证转换的工作计划。 3.1.2在组织实施了认证转换、FSMS审核员具备能力依据“新版专项技术规范”要 发布日期:2014年 07月 15日 实施日期:2014年 07月 15日 认 可 说 明 编号:CNAS-EC-041:2014 第 2页共 7页 求审核的基础上,FSMS认证机构应在转换期内向CNAS申请更换标注“新版专项技 术规范”的FSMS认可证书或证书附件。在申请时应列明已获认可的行业类别和(或) 种类及新旧版专项技术规范对应关系。 3.1.3针对“新版专项技术规范”换版更换认可证书附件,CNAS不组织转换评审。 在完成认可证书或证书附件更换后,CNAS将结合后续认可评审验证认证机构认证转 换工作的实施情况,并验证其认证活动能否满足“新版专项技术规范”要求。 3.2对认证机构认可转换的要求 FSMS认证机构针对专项技术规范换版的工作计划应包括或考虑: 1)研究和识别新旧版专项技术规范的差异,确定技术规范修订对FSMS认证活 动的影响,必要时调整认证机构的相应文件要求; 2)研究确定“新版专项技术规范”对各类认证职能人员的新增要求; 3)制定并实施审核员等各类认证职能人员的培训和评价,保证各类人员具备依 据“新版专项技术规范”开展认证活动的能力; 4)满足CNAS-CC01:2011中8.6.2的要求,就认证要求变更的信息与获认证组织 进行充分沟通,保证认证审核与认证转换能够有效实施; 5)制定相关安排,保持对已经颁发带有认可标识且依据为“旧版专项技术规范” 的认证证书的控制,并确保在2015年6月20日前完成带有认可标识的旧版认 证证书的处理; 6)尽早制定和实施转换工作计划、尽早与CNAS联系认可证书附件换发的相关 事宜,为转换期截止前完成认可证书附件的更换预留足够的时间。 3.3依据“新版专项技术规范”扩大FSMS认可范围的安排 本文件发布后,已获认可的FSMS认证机构应首先组织完成“新版专项技术规范” 代替“旧版专项技术规范”的认可转换,然后即可依据“新版专项技术规范”申请扩 大认可业务范围;本文件发布后,CNAS不再接受依据“旧版专项技术规范”扩大认 可业务范围的申请。 附表:新旧版专项技术规范对照表 发布日期:2014年 07月 15日 实施日期:2014年 07月 15日 认 可 说 明 编号:CNAS-EC-041:2014 第 3页共 7页 附表: 新旧版专项技术规范对照表 CNAS-GC18:2013附录A CNCA 2014年第20号公告确定的新版专项技 术规范 FSMS认证实施规则(CNCA-N-007:2010) 确定的旧版专项技术规范 专项技术规范 变更情况 行业类别 种类(示例) A1畜类养殖(含奶牛养殖、 奶的生产)* A2禽类养殖(含蛋禽养殖、 蛋的生产)* A3鱼类养殖(包括海水和 淡水养殖)* 农业生产1 (动物类) A B A4养蜂* A5捕鱼 A6狩猎、诱捕 B1谷物种植 B2水果、蔬菜的种植* B3香辛料的种植 B4茶叶种植 农业生产2 (植物类) B5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