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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健乐佳倍(升级版)重大疾病保险产品说明书6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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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大小:365KB(压缩后)
文档格式:PDF(6页)
资料语言:中文版/英文版/日文版
解压密码:m448
更新时间:2024/4/7(发布于山东)

类型:积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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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描述
中华联合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华健乐佳倍(升级版)重大疾病保险产品说明书 在本产品说明书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本公司”指中华联合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 合同”指您与我们之间订立的“中华健乐佳倍(升级版)重大疾病保险合同”。请您仔细阅读本产品说 明书,未尽事宜,请参照本产品条款。 1. 产品基本特征 保险责任 1.1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我们承担以下保险责任: 轻度疾病保 险金 本合同所指的轻度疾病分为五组,具体疾病分组信息请见保险条款附表《疾病分 组》。 每组轻度疾病的轻度疾病保险金给付次数以一次为限,给付后该组轻度疾病的轻度 疾病保险金责任终止。本合同轻度疾病保险金的累计给付次数以五次为限。 1.第一次轻度疾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经医院确诊初次患本合同所指的一种或多种轻度疾病,且未达到中度疾 病或重大疾病给付标准的,我们按照基本保险金额的 30%给付第一次轻度疾病保险 金,给付后该轻度疾病所属组别的轻度疾病保险金责任终止。 我们在给付第一次轻度疾病保险金后,将豁免本合同自被保险人疾病确诊之日起的 续期保险费,本合同继续有效;但前述豁免的保险费不包括被保险人疾病确诊之日 前所欠交的保险费和利息,以及保险单上载明的其他保险合同的保险费。豁免保险 费的,本公司视同自被保险人疾病确诊之日起的续期保险费已经交纳。 2.第二次轻度疾病保险金 被保险人自第一次轻度疾病确诊之日起满 90日后,经医院确诊初次患本合同所指 第一次轻度疾病所属组别以外的其他组别中的一种或多种轻度疾病,且未达到中度 疾病或重大疾病给付标准的,我们按照基本保险金额的 30%给付第二次轻度疾病保 险金,给付后该轻度疾病所属组别的轻度疾病保险金责任终止。 3.第三次轻度疾病保险金 被保险人自第二次轻度疾病确诊之日起满 90日后,经医院确诊初次患本合同所指 前述二次轻度疾病所属组别以外的其他组别中的一种或多种轻度疾病,且未达到中 度疾病或重大疾病给付标准的,我们按照基本保险金额的 30%给付第三次轻度疾病 保险金,给付后该轻度疾病所属组别的轻度疾病保险金责任终止。 4.第四次轻度疾病保险金 被保险人自第三次轻度疾病确诊之日起满 90日后,经医院确诊初次患本合同所指 前述三次轻度疾病所属组别以外的其他组别中的一种或多种轻度疾病,且未达到中 度疾病或重大疾病给付标准的,我们按照基本保险金额的 30%给付第四次轻度疾病 保险金,给付后该轻度疾病所属组别的轻度疾病保险金责任终止。 5.第五次轻度疾病保险金 被保险人自第四次轻度疾病确诊之日起满 90日后,经医院确诊初次患本合同所指 前述四次轻度疾病所属组别以外的其他组别中的一种或多种轻度疾病,且未达到中 度疾病或重大疾病给付标准的,我们按照基本保险金额的 30%给付第五次轻度疾病 保险金,本合同轻度疾病保险金责任终止。 若被保险人因同一疾病原因、同次医疗行为或同次意外伤害导致其发生本合同所指 下 载 更 多 保 险 资 料 请 到 的两种或者两种以上的轻度疾病,我们仅按一种轻度疾病给付轻度疾病保险金。 中度疾病保 险金 1.第一次中度疾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经医院确诊初次患本合同所指的一种或多种中度疾病,且未达到重大疾 病给付标准的,我们按照基本保险金额的 50%给付第一次中度疾病保险金,给付后 该种中度疾病的中度疾病保险金责任终止。 我们在给付第一次中度疾病保险金后,将豁免本合同自被保险人疾病确诊之日起的 续期保险费,本合同继续有效;但前述豁免的保险费不包括被保险人疾病确诊之日 前所欠交的保险费和利息,以及保险单上载明的其他保险合同的保险费。豁免保险 费的,本公司视同自被保险人疾病确诊之日起的续期保险费已经交纳。 2.第二次中度疾病保险金 被保险人自第一次中度疾病确诊之日起满 90日后,经医院确诊初次患本合同所指 第一次中度疾病以外的其他一种或多种中度疾病,且未达到重大疾病给付标准的, 我们按照基本保险金额的 50%给付第二次中度疾病保险金,本合同中度疾病保险金 责任终止。 若被保险人因同一疾病原因、同次医疗行为或同次意外伤害导致其发生本合同所指 的两种或者两种以上的中度疾病,我们仅按一种中度疾病给付中度疾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确诊的疾病同时符合中度疾病和轻度疾病定义,我们仅承担给付中度疾 病保险金的责任,不承担给付轻度疾病保险金的责任。 若被保险人因同一疾病原因、同次医疗行为或同次意外伤害导致其同时发生本合同 所指的轻度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和中度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我们仅承担 给付中度疾病保险金的责任。 重大疾病保 险金 本合同所指的重度疾病分为五组,具体疾病分组信息请见保险条款附表《疾病分 组》。 每组重大疾病的重大疾病保险金给付次数以一次为限,给付后该组重大疾病的重大 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