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HNPR—2022—0102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十四五”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
实施方案》的通知
湘政办发〔2022〕39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十四五”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7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十四五”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国发〔2021〕3号)和国家《“十四五”特殊类型地区振兴发展规划》,支持纳入国家12个革命老区规划范围的我省湘鄂渝黔、湘赣边革命老区(见附件,以下统称革命老区)在新发展阶段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全面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和服务新发展格局,推动我省革命老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激发内生动力,努力走出一条新时代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新路子,让革命老区人民逐步过上更加富裕的生活。
到2025年,湘鄂渝黔、湘赣边革命老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巩固,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取得明显进展,现代基础设施体系更加完善,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居民收入水平与经济发展同步增长,改革开放更加深入,对内对外开放合作水平显著提高,红色文化资源得到充分挖掘和保护,红色文化影响力明显增强,重点环境问题得到有效整治,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一)推动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过渡期内保持脱贫攻坚政策总体稳定,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提升完善安置区公共服务设施。加大以工代赈对革命老区的支持力度,拓展以工代赈政策实施范围、建设领域和赈济模式。支持开展消费帮扶,推进特色农产品产销对接,拓展销售渠道。对革命老区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就读中等职业学校免收学费。落实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优抚对象的优抚待遇。改造提升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提升公办养老服务机构护理能力和消防安全能力。支持革命老区共同创建武陵山和罗霄山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先行地区。加快推进革命老区美丽生态宜居乡村建设,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加快农村改厕、垃圾治理、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质升级。因地制宜发展规模化供水,建设小型标准化供水设施。有条件的地区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和数字乡村建设。高质量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加快乡村美化绿化。(省乡村振兴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水利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民政厅、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其中列第一位的为牵头部门,下同)
(二)深度融入区域重大战略。支持革命老区积极对接强省会战略,充分发挥省会和长株潭都市圈对革命老区的辐射带动作用。支持革命老区积极参与构建以“一带一路”为重点的全方位对外开放格局,加快怀化国际陆港建设,对接西部陆海新通道、中老铁路,带动引领革命老区开放发展。支持革命老区融入长江经济带发展,密切与长三角的经济联系,大力承接长三角地区资金、技术和劳动密集型产业。支持革命老区密切对接粤港澳大湾区,提升湘南湘西承接产业转移地区综合承载能力,建设优质农产品直供基地,支持张家界市、湘西自治州等市州建设面向粤港澳大湾区的生态文化旅游康养产业带。引导湘赣边革命老区与长江中游城市群联动发展,与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协同发展。推动湘鄂渝黔革命老区积极对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和武汉都市圈,建设渝湘黔边城协同发展合作区。积极探索革命老区与重要经济区建立各领域多元合作机制。(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提升新型城镇化水平。大力提升重点城市功能品质,支持张家界市、郴州市等城市建设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城市,支持郴州市建设省际交界地区节点城市,强化跨省合作联动发展。实施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工程,支持浏阳市、醴陵市建设全国县域经济百强县,支持攸县全国县城建设示范地区建设。加快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开展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示范创建工作,全面提升县城综合承载能力。支持打造一批特色产业小镇。加快城乡融合发展,优先推动革命老区道路、通讯、水电、环境治理等城乡基础设施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