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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卫生管理制度第1页共1页文件类型卫生管理制度文件编码SMP-CS-1008-00执行日期执行部门生产部、质量管理部、车间起 草 人:起草日期:审 核 人:审核日期:批 准 人:批准日期:修 订 号 批准日期 执行日期变更原因及目的:目 的:建立生产过程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范 围:生产的全过程。责任者:车间管理人员、操作工(清洁工)、质量监督员。程 序:1、物料进入生产区前,必须先脱去外包装,如不能脱去外包装的,需抹擦干净。2、生产前必须先进行检查,检查场地、设备、容器、用具等的清洁状况。3、生产结束或不同品种、批号的更换时,必须严格执行清场制度,保证容器、设备、场地、用具清洁卫生。清场结束后,场地、设备、容器、用具等要有清洁状态标记,且须有质量监督人员发放的合格证。4、产尘、暴露的设备要加以密封或遮盖,并安装捕尘装置。5、设备应清洁,无跑、冒、滴、漏等现象,无油污、污水、杂物。6、生产场地不得有与本次操作无关的物品。7、生产过程中,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有关的工艺卫生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