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2011年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赛前准备
主讲:饶连周教授
一、竞赛章程二、竞赛题目分析三、赛前安排四、赛前准备工作五、论文写作六、比赛期间时间安排
一、竞赛章程
(一)竞赛目的
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是教育部高教司、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教司共同主办 着重基础、注重前沿,注重培养大学生的创新能力、协作精神;加强学生动手能力的培养和工程实践的训练,提高学生针对实际问题进行电子设计、制作的综合能力;吸引、鼓励广大学生踊跃参加课外科技活动,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创造条件。
一、竞赛章程
(二)竞赛内容
1、竞赛题目为两套,即本科生组题目和高职高专学生组题目。2、以电子电路(含模拟和数字电路)设计应用为基础,可以涉及模-数混合电路、单片机、嵌入式系统、DSP、可编程器件、EDA软件的应用。参赛队的个人计算机、移动式存储介质、开发装置或仿真器等不得带入测试现场(实际制作实物中凡需软件编程的芯片必须事先下载脱机工作)。
一、竞赛章程
(三)竞赛进度安排
1、8月24日上午,网上公布和启封竞赛元器件及设备清单,并相应做好准备工作;2、8月31日早晨8:00时至9月3日(星期六)20:00时(共四天),举行2009年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开赛前半小时网上发题。 3、9月4日至13日,各赛区组织评审工作。
一、竞赛章程
(三)竞赛进度安排
4、9月14日前各赛区将参加全国评审的优秀参赛队的材料报送全国竞赛组委会秘书处,并妥善保存本次竞赛全部制作实物及剩余的文字材料,以备全国竞赛组委会和专家组抽调检查。5、9月17日至26日召开全国专家组评审工作会议。期间请各赛区浏览全国组委会网站,关注复评时间及名单。
一、竞赛章程
(三)竞赛进度安排
6、9月27日召开全国竞赛组委会会议,审批全国专家组评审结果。7、9月28日公示2011年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评审结果(初评)。8、10月12日公布2011年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评审结果。
一、竞赛章程
(四) 评奖
评奖工作分“赛区奖”和“全国奖”1、赛区奖的评奖等级及各奖项获奖比例由各赛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2、凡按时完成竞赛内容、达到基本要求的参赛队发“成功参赛证书”
一、竞赛章程
3、赛区评审结束后,各赛区竞赛组委会将本赛区竞赛优秀参赛队的设计报告及有关材料报送全国竞赛组委会。报送全国评奖的优秀参赛队数不超过本赛区实际参赛队总数的10%。全国一、二等奖总数原则上不超过全国实际参赛队总数的8%。对于同一题目,同一所学校获得全国一、二等奖的队数分别不超过3个。
(四) 评奖
一、竞赛章程
全国竞赛评审分为初评和复评两个阶段。组委会按照命题时制定的全国统一评分及测试标准,参考赛区评审原始记录进行初评。全国一等奖候选队一律集中在一地参加复评,原则上不再另行命题,以原竞赛题目为基础,由专家组确定测试内容和方式,参加复评的代表队名单以全国竞赛组委会届时公布的有关通知为准。